护栏招标公告

护栏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现就崇仁县市政工程管理所护栏询价采购,邀请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预算价:170280元

(二)项目内容:护栏所用的主材质是镀锌钢
项目品名
规格型号
数量

安全护栏
高1.4 m *100mm型
600m

增设广告栏板
高1100mm*宽3000mm型
10块

网格砼基础
宽250mm*高500mm型
14m

网格
长14米*高1.5米型
14m

栏杆柱
高500mm、圆型直径104mm
24个

投标单位如要图纸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注:开标时投标单位带一个安全护栏(高1.4 m *100mm型)的样品,如未提供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护栏、镀锌钢材来料加工

3.中标单位提供标货物参数必须与询价文件技术参数一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合同项下标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后一年,期间由卖方免费保修,质保期之后是常维修发生的费用由卖方免费维修,但可以取合理的零配件材料费。

5、评审时取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货物成交人。

6、供应商所提供的护栏必须经过260度高温考漆,中标后业主和监督单位到中标单位实地考查260度高温考漆的设备,如发现有虚假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进入崇仁县参与采购活动。

7、投标报价不能超过预算价,否则废标处理。

(四)报价人须知:

1、询价报名费100元人民币。投标时需缴纳叁仟元保证金(现金),未成交者在确定成交人后无息退还,成交者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2、询价响应文件和保证金递交截止(报价)时间:2016年 1月20日下午16:30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地点:崇仁县财政局会议室四楼。

3、报价人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单价和总价),否则,该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应包括货物的材料费、运杂费、上下楼费、安装调试费、检验、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收费费率

100以下
1.5%

100-500
1.10%(下浮30%)

500-1000
0.80%(下浮50%)

1000-5000
0.50%(下浮80%)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4、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成交人按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

5、交货地点:崇仁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天内安装验收合格。

7、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8、付款方式:产品验收合格后,首付95%,剩余5%质保期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9、报价人须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包括①货物清单报价表(加盖公章);②报价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及身份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如未按以上要求装订,视为无效投标,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

10、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成交人。如果出现服务、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并依此类推确定成交人。。

11、报价人及其代表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采购单位:崇仁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联系人:邹主任 电话:137*****290

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抚州市赣东大道891号)

联系人:刘雪峰 联系电话:137*****009

邮箱:********9@qq.com">********9@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 市政工程 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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