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里学院智能计算机辅助翻译教学实训系统平台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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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里学院智能计算机辅助翻译教学实训系统平台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万里学院智能计算机辅助翻译教学实训系统平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G*******G
项目名称:浙江万里学院智能计算机辅助翻译教学实训系统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包含计算机辅助翻译教学管理系统、计算机辅助翻译实训管理系统、计算机辅助翻译语料库管理系统,配套语料资源等。具体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安装完毕即可使用,稳定试运行1个月后组织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3.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3.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3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审,供应商可在线参加磋商活动。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0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2.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2.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s://www.nbzfcg.cn/)”、“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nbszzx.com.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请各供应商根据本磋商公告及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磋商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响应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2.3说明:
2.3.1本项目实行网上提交响应文件,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评审方式。若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自行承担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一切费用。
2.3.2首次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开启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首次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开启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3响应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3.4以U盘存储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3.5各供应商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备份电子响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电子响应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日16:00前将备份电子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创意三厂3号楼2楼前台,快递单上备注项目编号后五位,朱白辰收,186*****287];请各供应商确保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本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3.6开启响应文件注意事项: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并于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文件密封,送交到前款约定地点,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满足三家或以上的,其他解密不成功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响应。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
2.3.7其他特别提醒事项:
(1)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或电子邮箱进行收发。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
3.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有出入之处,以采购文件约定为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万里学院
地 址:宁波高教园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于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创意三厂3号楼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白辰、卢忱忱、史维祺、赵梦洁、陈玲、赵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王银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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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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