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溪市2022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公开询价的通知

关于兰溪市2022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公开询价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编制温室气体清单的有关要求,掌握我市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我局决定公开对我市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询价,欢迎有编制能力的单位参与。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需求:按照最新的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有关规范及《浙江省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2020年修订版)》和《浙江省温室气体清单管理办法》要求,完成2022年度兰溪市温室气体清单总报告和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五大领域分报告,重点排放领域涉及的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清单报告的编制。全面掌握兰溪市2022年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构成情况及主要行业、重点企业情况,强化对兰溪市温室气体排放形势分析和减排对策建议。

二、报名单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编制我市温室气体清单的能力。

(二)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失信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需提交营业执照、报价函、类似项目业绩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规范装订并单独密封一份邮寄或者送至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管理科。逾期未送达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二)我局将组织对报名材料进行遴选,择优选取编制承担单位。

(三)项目工作成果归业主单位所有。

四、报名时间及邮寄地点

1.时间:截止2023年11月11日下午17:30。

2.邮寄地址: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兰溪市兰江街道三江路124号

五、中标结果确认

1.中标结果确认时间:收到报价文件7个工作日内。

2.中标结果确认后由我局电话通知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不通知、不解释原因。

3.中标单位须按照中标文件的要求及时签订项目合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选聘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9-********

邮箱:**********@qq.com。

七、其他事项

(一)项目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二)项目预算资金不超过10万元。


标签: 温室气体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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