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流长苗族乡上街村等10个村公益性生态公墓提质改造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流长苗族乡上街村等10个村公益性生态公墓提质改造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流长苗族乡上街村等10个村公益性生态公墓提质改造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流长苗族乡上街村等10个村公益性生态公墓提质改造项目(施工)已由清镇市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以清民呈〔2023]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镇市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镇市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流长苗族乡兴隆村,上街村,羊坝村,马郎村,马场村,腰岩村,十字村,田湾村,阳雀村,川心村公益性生态公墓

2.2项目规模:上街村在黄连寨组黄家山处提质改造公益性生态公墓,规划面积3.5亩,数量260座;腰岩村在山岔土组牛洞坡处提质改造公益性生态公墓,规划面积2亩,数量260座;川心村在山口组凤凰大山提质改造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2亩,数量235座;阳雀村在双龙山提质改造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2.5亩,数量260座;田湾村在田湾组石马处提质改造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3亩,数量163座;马郎村在石门组猫坡提质改造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3.5亩,数量210座;羊坝村在大洞口组小白岩处提质改造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2.5亩,数量320座;兴隆村在八角冲张家坟山处提质改造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3.5亩,数量260座;马场村规划面积2亩,数量320座;十字村规划面积2亩,数量310座。

2.3项目预算:170.5万元。

2.4计划工期:3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流长苗族乡上街村等10个村公益性生态公墓提质改造项目(施工)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提供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⑥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特殊资格要求: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9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9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现场获取:1、是法人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2,是授权人的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3,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贵州新山水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写字楼31楼)。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0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新山水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写字楼31楼)递交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上发布。

7.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 张历霞 联系方式:0851-********

8.其他无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镇市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新山水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清镇市流长苗族乡甘井路139号

地址:

贵州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31楼

联系人:

张历霞

联系人:

李工、黄工

电话:

0851-********

电话:

0851-********

手机号码:

/

手机号码:

136*****529


标签: 提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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