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持有芜湖长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份额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持有芜湖长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份额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持有芜湖长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份额进行处置,本次拟处置份额详细情况如下:
份额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持有芜湖长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88.83%份额。
合伙企业概况:芜湖长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系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以其持有的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出资,持有合伙企业88.83%份额;大连中正能源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以其持有的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出资,持有合伙企业11.17%份额。
优先级合伙人份额出资债权情况:截至2023年7月30日,债权本金11,000万元,利息12,726.39万元,债权总额12,726.39万元。担保方式为质押+保证。
债务企业概况: 债务人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杨晓华,成立日期:1999年3月5日,注册资本:10,8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及资本运作,项目投资及投资项目管理,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服装设计、制作、销售,物业管理及服务,汽车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存续。企业目前经营。
债权担保情况:
质押担保: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18,095,917股流通股股票;
保证担保:辽宁万恒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份额处置情况:本次处置优先级合伙人所持有合伙企业份额的76%(取整),涉及出资债权本金8,406.96万元,利息1,319.43万元。涉及质押担保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13,830,155股流通股股票。
份额处置方式:拟处置份额全部公开处置,通过交易所挂牌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出资债权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出资债权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出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不属于专为向出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转让而收购债权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出资债权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出资债权的主体。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其他双方协商的付款方式。
上述份额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单女士、高先生
联系电话:0411-********
传真:0411-********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邮政编码:******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 联系人: 岳女士
联系电话:041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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