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镇棚户区综合整治一期招标公告

柳江镇棚户区综合整治一期招标公告



柳江镇棚户区综合整治一期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柳江镇棚户区综合整治一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柳江镇棚户区综合整治一期项目立项的批复》洪发改[2015]1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配套和上级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洪发改[2015]17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洪雅县柳江镇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柳江镇棚户区综合整治约2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房屋维修加固及电力线路、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改造。
2.3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地方配套和上级补助资金。
2.8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资质为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4年(2012年至2015年)以来至少已完成1个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400万元(含)以上的仿古建筑或古镇(古城)风貌改造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19日,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http://www.msggzy.org.cn/mshy/)凭CA密匙购买招标文件(无须前往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 15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4日09时30分,地点为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洪川镇人民路45号农业银行8楼)、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http://www.msggzy.org.cn/mshy/)。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洪雅县柳江镇


邮 编:620300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8栋


邮 编:610091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传 真:028-********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6年1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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