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智能立体仓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智能立体仓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PMC(CX)-ZB2023-0... | 项目名称: 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智能立体仓库建设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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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智能立体仓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子集团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长兴分公司智能立体仓库建设采购项目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ZPMC(CX)-ZB2023-06-262 长兴分公司智能立体仓库建设项目 1.2 增加项目简介:为推进智能制造转型升级,提升仓储管理效能及智能化管理水平,为后续打造数字化供应链提供保障,长兴分公司结合目前各类物资仓库分布点位多、利用效能低、管理较为落后的现状,拟通过在小长兴建设智能立体仓库,对现有所有内场仓库以及临时储存点进行整合优化。智能化立体库项目是利用仓库智能化存储设备同供应链软件系统的协作来实现立体仓库的高度合理化、存取自动化、操作简便化和业务流程线上化,从而达到提升仓储坪效、进出库效率、物资管理精准度和降低仓储运营成本的目的。 1.3项目内容:长兴分公司智能立体仓库建设采购项目
1.4供货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厂区) 1.5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6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标段说明:本项目共1个标段,分三期实施,一期先行试点,二、三期由招标方依据一期运行效果,再确认实施时间和周期。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3)具有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ISO*****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相关业绩包括智能仓储、立体库、数字仓库、供应链、物流、协同软件、数据平台);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投标;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9)投标人近3年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成交)及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 (10)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11)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5)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认证证书; (6)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ISO*****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2020年6月1日至今签订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首页、盖章页和关键内容页); (8)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2020-2022年);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截屏; (10)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1)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2)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3)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4)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5)投标人近3年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成交)及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承诺书。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3.3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制作工艺、安全规范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以积极配合。 3.4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3日16:00之前停止报名 地 址:中交供应链线上 联 系 人:赵春雷(招标中心) 报名邮箱:zhaochunlei@zpmc.com 电话:021-******** 传真:021-******** 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方式确认报名(报名表详见附表),盖公司印章扫描后同时发以上邮箱报名(含电子版预审资料)。盖章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在报名截止前快递至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B座315室(赵春雷收)。 3.5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4.评标方式:综合评价法。 5.报名方式 招标人接受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任何形式的报名,但必须提供纸质版资格预审材料,并提交《项目投标报名表》以及一次性完整提交《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6.标书购买.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银行回单扫描后发给到zhaochunlei@zpmc.com,),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兴支行 7.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视情况重新招标邀请或申请议标。 8.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其它注意事项: 9.1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9.2开具工本费发票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为抬头。 9.3中标通知书以及落标通知书由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签发。 10. 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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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智能立体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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