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流动营业厅”租赁第二批项目第二次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流动营业厅”租赁第二批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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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流动营业厅”租赁(第二批)项目(第二次)创建时间日期:2023-11-08 16:40: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3-11-09 09:3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11-13 17: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流动营业厅”租赁(第二批)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流动营业厅”租赁(第二批)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JZT-202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全面助力BC融通与有组织销售,根据公司发展需求,需租赁16辆网红大篷车,使其成为流动的电信 “营业厅”,拟启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流动营业厅”租赁(第二批)项目(第二次)。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由中选人负责提供电信温州分公司16辆网红大篷车,用于温州电信业务的营销推广活动,车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租赁服务”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采购项目估算总价为:94.69万元【不含税】,其中车辆租赁费36.28万元,车辆使用费58.41万元(固定费用,包括:租赁车辆的车辆保险费、保养费、维修费、车辆装饰费、车辆油费、车辆GPS安装及使用费用、车辆年检费、道桥行驶费等车辆使用费等)。

1.4租赁期:【车辆交付之日起1年】。

1.5续签计划:【有】。【本次比选的中选人如果年均考核达标,且承诺续签合同服务不低于原合同服务标准、续签单价不高于原单价。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经过比选人内部审批流程,可续签1次,每次24个月】。

1.6车辆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比选人要求的车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择一名中选人,份额100%,服务区域:温州市。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报价限价为【车辆租赁费36.28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参选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备案信息证明。

2.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5、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30分至2023年11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比选文件的申领不收取费用。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9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1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地 址:温州市市府路517号邮 编:******

联 系 人:叶先生电 话:153*****852

异议邮箱:**********@qq.com

比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邮 编:******

联 系 人:林友成、林立、王红英电 话:138*****889

传真:【 / 】电子邮件:linyc@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311*****193********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 118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流动营业厅”租赁(第二批)项目(第二次)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流动营业厅”租赁(第二批)项目(第二次)
标包内容说明: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流动营业厅”租赁(第二批)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流动营业厅”租赁(第二批)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JZT-202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全面助力BC融通与有组织销售,根据公司发展需求,需租赁16辆网红大篷车,使其成为流动的电信 “营业厅”,拟启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流动营业厅”租赁(第二批)项目(第二次)。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由中选人负责提供电信温州分公司16辆网红大篷车,用于温州电信业务的营销推广活动,车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租赁服务”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采购项目估算总价为:94.69万元【不含税】,其中车辆租赁费36.28万元,车辆使用费58.41万元(固定费用,包括:租赁车辆的车辆保险费、保养费、维修费、车辆装饰费、车辆油费、车辆GPS安装及使用费用、车辆年检费、道桥行驶费等车辆使用费等)。

1.4租赁期:【车辆交付之日起1年】。

1.5续签计划:【有】。【本次比选的中选人如果年均考核达标,且承诺续签合同服务不低于原合同服务标准、续签单价不高于原单价。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经过比选人内部审批流程,可续签1次,每次24个月】。

1.6车辆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比选人要求的车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择一名中选人,份额100%,服务区域:温州市。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报价限价为【车辆租赁费36.28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参选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备案信息证明。

2.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5、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30分至2023年11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比选文件的申领不收取费用。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9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1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地 址:温州市市府路517号邮 编:******

联 系 人:叶先生电 话:153*****852

异议邮箱:**********@qq.com

比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邮 编:******

联 系 人:林友成、林立、王红英电 话:138*****889

传真:【 / 】电子邮件:linyc@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311*****193********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 118

1 比选公告.pdf 招标公告2023-11-08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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