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委托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项目(招标编号:XZYC-SCGZ-******)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采购内容:西藏邮储区分行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
1.2预算金额:5530.97万元(含税)。
1.3施工工期:8个月。
1.4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独立法人资格)。
2.1.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1.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2.1.4投标人近5年经营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1.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提供承诺函)
2.2.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提供承诺函)
2.2.3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提供承诺函)
2.2.4供应商近5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提供承诺函)
2.2.5供应商(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提供承诺函)
2.2.6供应商在近5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提供承诺函)
2.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业绩要求:近5 年已竣工或在建合同额5000 万元及以上的装修改造工程,已竣工或在建所承包合同范围内含装修改造合同额5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峻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中的主要信息(如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合同金额、开竣工日期、项目负责人姓名)。
2.4.2人员配置要求
①项目经理:
现场实际项目经理必须由投标文件载明项目经理担任,具备5年及以上工作年限,同期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要职。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高级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过类似项目项目经理工作业绩,适应项目所在地气候环境并能够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类似项目业绩:具有已竣工或在建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改造工程,或已竣工或在建所承包合同范围内含装修改造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担任项目经理业绩。
②技术负责人:
现场实际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投标文件载明技术负责人担任,具备5年及以上工作年限。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与工程项目施工相适应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有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适应项目所在地气候环境并能够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类似项目业绩:具有已竣工或在建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改造工程,或已竣工或在建所承包合同范围内含装修改造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
③其他人员:
除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外,还需配备项目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其他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应由投标文件载明人员担任,配备人员数量要合理、专业要齐全,且具备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对应资质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2年及以上、满足持证上岗等相关规范要求,适应项目所在地气候环境并能够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中标单位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验收通过日止,不得擅自更换、撤离关键岗位人员。
2.4.3民工工资保障
施工单位须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开立针对本项目的民工工资专户并接受项目所在地政府、银行、建设单位的合理监督管理,按照相应要求做好民工工资保障工作。项目备料预付款付款之后至工程付款达到合同总价85%前,每次工程付款金额的20%由建设单位直接拨付至建设单位指定账户。
2.4.4工程保险
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需求,购买施工机具与设备险、第三方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保险。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发售地点:拉萨市仙足岛生态小区1区5排30号。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50.00元整。招标文件购买费支付方式为对公转账。
账号名称: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桐梓林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3栋1单元8层5号。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邮政官网(www.chinapost.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
地 址:拉萨市林廊东路一巷五号
邮 编:******
联系人:巴桑女士
电 话:089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拉萨市仙足岛生态小区1区5排30号
邮编:******
文件购买联系人:廖女士
电话:135*****283
电子邮件:**********@qq.com
文件答疑联系人:陈小波/王鹏
电话:182*****340
电子邮件:**********@qq.com">**********@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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