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某部超市服务保障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某部超市服务保障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云南某部超市服务保障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零售服务/综合零售服务

采购单位 云南某部
行政区域 蒙自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08日 16:1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09日至2023年11月1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29日 09:30
开标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雨龙路1688号华洋家居广场
预算金额 ¥1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文煌、黄飞燕、江丽萍、李晓唯
项目联系电话 0871-********/********
采购单位 云南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08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罗助理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雨龙路1688号华洋家居广场办公楼C0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文煌、黄飞燕、江丽萍、李晓唯/0871-********

项目概况

云南某部超市服务保障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采购需求内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EZDH-F1003

项目名称:云南某部超市服务保障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云南某部超市服务保障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WEZDH-F1003

三、项目概况:

云南省某部通过公开招标,采购2家供应商承接云南某部5个超市点和1个临时保障点超市运营服务,营业时间按照采购单位规定时间段营业,承接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在经营期间只收取水、电等基础物业费,经营场地室内设置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5个超市点和1个临时保障点超市运营服务。

2.服务地点: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区及周边共6个超市经营点。

3.报价方式:按照商品优惠率报价进行报价,投标以商品(食品、百货、办公用品、饮料及乳制品)价格让利优惠18-30%,香烟优惠率按驻地烟草局市场定价优惠5-10%供应,报价优惠率保留1位小数。。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中标家数:本项目确定 2 家供应商中标,每名中标人开设3处经营点,具体经营点由采购单位进行分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的审计报告。注意: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2.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注: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截图为准,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

(3)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注: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截图为准,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说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提供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注意: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2提供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注意:提供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含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三项内容)。

(二)投标人为成立3年及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军队单位除外。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注: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截图为准,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

(五)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为授权代表参与,则须提交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复印件,证明原件上须有当地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印章或有二维码的电子参保证明(提供原件备查)。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的挂靠企业和个人参与投标,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具备有效期限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以及有效期限内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中标后应积极配合搞好“扶贫专区(柜)”销售活动,开设“‘贵州+’沿长征路革命老区特色农产品专区”,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人近3年内参加军队或地方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近3年内参加军队或地方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3119日至 1115 日,每日上午 9:0012: 00 ,下午 13 :00至 17 : 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方式: 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发售,于报名成功后发送至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与提交报名材料邮箱一致)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需同时发送到采购单位及采购机构邮箱:**********@qq.comanhua@fjah.club,邮件主题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材料发送成功后请致电0871-********确认。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注:纸质报名资料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带至现场递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提供有效期限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以及有效期限内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四)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支付方式:将招标文件费转至采购机构账户:

账户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云南第一分公司

账号:471*****010*******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聚支行

转账时备注“项目简称+公司简称+标书费”,标书费开具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后统一发送至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311298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31129930 分。

(三)投标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雨龙路1688号华洋家居广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3112993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雨龙路1688号华洋家居广场

※八、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踏勘。

※九、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公告发布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助理

联系电话:0873-*******

采购机构联系人:李文煌、黄飞燕、江丽萍、李晓维

办公电话: 0871-****************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雨龙路1688号华洋家居广场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白干事、钱科长

电话:0873-******* 、0873-*******

采购机构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3118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9日 至 2023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方式:电子邮件方式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雨龙路1688号华洋家居广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某部     

地址:0873-*******        

联系方式:罗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雨龙路1688号华洋家居广场办公楼C015            

联系方式:李文煌、黄飞燕、江丽萍、李晓唯/0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煌、黄飞燕、江丽萍、李晓唯

电 话:  0871-********/********

 

标签: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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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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