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镜湖区赭山街道凤凰山社区“一米阳光”·红星领航微项目的公告
关于购买镜湖区赭山街道凤凰山社区“一米阳光”·红星领航微项目的公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微项目”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抓好“红联共治”“红领共富”行动,赭山街道凤凰山社区希望引入社会公益资源,发挥社区党员力量,围绕党组织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能够有效弥补现有公共服务的缺位和不足。现采用公开方式征集实施单位,欢迎优秀专业社会组织参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芜湖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二、申报主体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有固定办公场所;
2、有2名以上负责项目的全职工作人员;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制度》;
4、2022年度检查合格,或2017年以后成立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社会组织具有以下情形的,所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1、所申报项目有相应自筹配套资金;
2、申报主体服务范围为综合服务类型;
3、申报主体具有运营街道(社区)相关工作经验。
四、社会组织具有以下情形的,所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所申报的项目已获得其他政府资金支持。
五、开标时提供的材料:
1、提供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六、项目范围:
购买满足居民、老人群体生活服务:通过引进社会组织,结合社区老年人多的特点提供相应服务,开展“一米阳光”红色合伙人构建幸福养老新温度的特色志愿服务,建立红色书屋、裁缝小屋、理发小屋、义诊小屋、互助小组、活动中心等,丰富精神生活、提供便利服务、营造互助氛围,凸显社区与辖区单位共建共享的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推进“党建+公益”,形成辖区内“绿色”公益生态的良性循环。项目资金预算6万元。
七、服务周期:4个月。
八、资金安排:
1、项目经费按核定的预算金额包干使用。项目经费分两期拨付,项目协议签署后拨付项目总预算50%,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结项评估后拨付剩余的50%。
2、经费使用规定
项目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来使用,实施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独立核算,如因项目实施问题,要变更预算,需申报项目主办方和承办方,且项目预算变更次数不能超过两次。所有费用的支出均需提供正规的票据证明,如有不能提供的,需要有相关协议或服务记录和照片等。
九、报名截止时间:
自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止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满3家截止。
十、其他事项:
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单位:赭山街道凤凰山社区
联系人:王婷,电话:0553-*******。
标签: 社区 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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