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办案办公招标公告

安全办案办公招标公告





上饶市康宏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KHZBCG-2023-093#

采购单位: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安全办案办公通话流量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3年10月26日

复核确认

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第一章磋商文件.............................4

一、磋商邀请函........................ ..5

二、竞争性磋商需求................... ..10

三、响应供应商须知..................... 26

四、合同文本......................... ..48

第二章磋商书.......................... ...50

第一章 磋 商 文 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上饶市康宏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所需安全办案办公通话流量采购项目实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饶市康宏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 月 日15点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KHZBCG-2023-093#

2.采购项目名称:安全办案办公通话流量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5.最高限价:/元

6.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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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注: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以废标处理。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磋商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磋商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磋商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磋商前3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和磋商前3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相关查询结果截图。

4)供应商涉诉生效的法律文书被认定为违法违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

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如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可以从分公司账户转入。投标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授权或签署均可由分公司负责人授权或签署,若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出具总公司授权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每天下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上饶市凤凰大道环球商务中心8楼806室

方式:上门领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月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接收地点:上饶市信州区环球商务中心806-807开标室

磋商文件接收人:赵娟 电话:0793-*******

五、开启

时间:2023年 月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上饶市信州区环球商务中心806-807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未按文件约定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投标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供"第二条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三)条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留代理公司存档。

3.凡领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次采购的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否则参与磋商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磋商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磋商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详细了解)。

4.以上告知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磋商文件后,对本文件必须仔细阅读,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询问,并反馈我司,要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如对磋商文件存在疑问,请在磋商截止三日前以书面形式询问我司。

5.(1)禁止无关人员在开标场地聚集,开标当日只允许法定必须到场人员参加开标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地 址:上饶市信州区三江大道106号

联系方式:07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饶市康宏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饶市凤凰大道环球商务中心8楼806室

联系人:赵娟

联系方式:0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先生

电   话:0793-*******

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需求

一、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

(一)办案办公通话流量采购

1. 本次采购项目共计为 98名人员配备安全办案办公通话流量卡。

2. 具体要求:

(1)安全服务:通过手机自带的通话功能就可以直接拨打加密通话实现端到端的高清语音安全通话,保证通话安全性。向密钥管理平台申请会话密钥用于加密本次通话,确保本次通话的安全保障性;保障涉密信息沟通、重要信息传递、单位内部通信及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2)通信服务:通话时长2000分钟,数据流量60G ,集团网内通话1000分钟。套餐超出资费:①前100MB按0.03元/MB收费,达到100MB(3元)时,额外赠送用户924MB流量(即3元/1GB);流量超过1GB时,仍按上述原则(即每超出1GB按照3元/1GB收费)收费,以此类推。②国内通话:当月国内通话超出对应套餐档位所包含分钟数后,按国内0.15元/分钟计收,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③国内短/彩信:0.1元/条。

二、商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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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响应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资金来源

1.1采购单位将以财政资金支付(KHZBCG-2023-093#)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会议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1.2 采购单位为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上饶市康宏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2.1 响应供应商是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磋商费用

3.1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磋商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以下简称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构成

4.1 磋商文件包括:

第一章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第三部分磋商须知

第四部分合同文本

第二章响应文件

4.2响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可以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有可能被拒绝。

5.磋商文件的澄清

响应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业主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包括文件、传真、电报、数据电文,下同)形式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磋商前五(5)日,招标人将视情况安排技术交流,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磋商文件的修改

6.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上传答疑澄清文件。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6.2已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向代理机构获取答疑澄清文件。供应商因未获取答疑澄清文件、由此可能引起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内容缺失等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3当磋商文件和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6.4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7.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7.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磋商前答疑会或组织响应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采购单位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2响应供应商也可以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并根据现场考察情况绘制必要的设计图纸、交通运输等资料作为磋商文件组成的一部分,是本次磋商的重要依据文件;

7.3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磋商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8.1响应供应商的磋商以及响应供应商与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8.2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书所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9.响应文件构成

9.1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制作要求。响应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认真编写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为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装订成册,分别密封包装。

9.2 响应文件制作内容顺序如下:

(1) 磋商函

(2) 报价表

(3) 分项报价表

(4) 服务需求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7) 中小企业声明(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

(8)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需提供)

(10)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部分第9条)

(11) 磋商保证金(缴纳和退回相关证明)

9.3、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支公司来磋商,除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外,总公司也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在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磋商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磋商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和磋商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货商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响应供货商公章);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货商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响应供货商公章)。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货商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响应供货商公章)。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相关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涉诉生效的法律文书被认定为违法违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6)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质的证件资料。

(7)响应供货商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注:响应供货商应将磋商书装订成册,并附“磋商书资料清单”。

10.磋商函格式

10.1 响应供货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的磋商函和其他附件,说明所提供的服务、简介、来源、数量及价格等。

11.磋商报价:

11.1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11.2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

11.3 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

12.货币

本项目涉及的金额货币均为人民币。

13.证明响应供货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响应供货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磋商文件的一部分。

13.2响应供货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上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涉及货物相关证明。

15.知识产权

15.1 响应供货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响应供货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5.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5.3 响应供货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报价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响应供货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5.4 如采用响应供货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6.磋商保证金

16.1 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任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人基本户银行出具的支票、本票、汇票、保函、汇款或转帐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交纳时备注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和采购文件一致,若无按要求填写,造成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投标人应在2023年 月 日下午15:00前(北京时间)到达代理公司指定的账号(注:投标保证金汇款需以到账为准)。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开户单位:上饶市康宏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饶市工行商贸城支行

账 户:151*****090********

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6.2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申请退还磋商保证金,代理机构在收到政府采购合同 2 个工作日内退还磋商保证金。

16.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文件的;

(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磋商有效期

17.1所投的标应从开标之日起,以90日历天计算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

17.2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因特殊情况,招标人可要求响应供货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响应供货商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的响应供货商不允许修改其标书。

18.磋商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1 响应供货商应按照响应供货商须知第9条的要求,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若干副本,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8.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和经正式授权并对响应供货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和加盖法人公章。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明”附在响应文件中。

18.3 在磋商文件有规定格式的项目上,响应供货商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磋商文件中未规定的内容,响应供货商作为响应文件附件载入响应文件的,响应供货商可以自行编制。全套响应文件的幅面应一致,并统一编码。

18.4 响应文件必须打印。

18.5 除响应供货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磋商书不得在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有响应供货商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章。

19.工程实施要求

本项目为服务项目采购,不包括施工要求。

20.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响应供货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20.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磋商

20.1.1按照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它服务行业。

20.1.2中小企业应当符合的条件:

促进中小业发根据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令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0.1.3中小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令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须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三部分磋商书格式”)

20.2监狱企业参加磋商

20.2.1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0.2.2监狱企业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三部分磋商书格式”)

20.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

20.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0.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三部分磋商书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响应供货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0.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磋商享受的政策

20.4.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0.4.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0.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0.4.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 (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事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20.4.5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中小企业。(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 响应供货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装订成册,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进行密封。

21.2为方便磋商,供应商应将报价表单独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表”字样。

21.3 装响应文件的封袋封口处须有单位公章本项目授权代表签字。并在封皮上应写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响应供货商名称

注明“2023年 月 日下午15:00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21.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22.磋商截止日期

22.1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人送达磋商地点:上饶市信州区环球商务中心806-807开标室 。

22.2代理机构将于磋商前半小时,开始接收响应供货商的响应文件。

22.3磋商截止时间为2023年 月 日下午15:00整(北京时间)。

22.4响应供货商在磋商截止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22.5响应供货商递交响应文件后在磋商有效期内不得撤回磋商。

23. 迟交的响应文件

23.1 按照第21条规定,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磋商截止期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

2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4.1 响应供货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收到书面通知。已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磋商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4.2 响应供货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内层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24.3 在磋商截止期之后,响应供货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24.4在磋商截止期至磋商文件在第17条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响应供货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磋商组织、程序

25. 磋商组织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活动。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6. 磋商小组

在相关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磋商小组。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

27. 磋商程序

27.1 响应供货商在采购人的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在磋商现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代理机构拆封响应文件。确认无误后供应商离开开标地点。

27.2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并确定磋商内容。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

27.3 磋商文件的审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响应供货商资格条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资格。

(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如果单价和数量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及分项价汇总之和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和分项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和分项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和分项价;

2)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5)如果供应商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文件处理。

27.4在有效性审查中出现下列情况者,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未提交磋商函;

2)未提交报价表;

3)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9.3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5)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字、签章的,或签字(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6)磋商文件规定为国产产品,提供进口产品参加磋商的。

7)磋商有效期响应不足的;

8)响应文件服务需求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9)超过了采购项目最高限价或预算金额的;

10)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27.5磋商:

按照递交响应文件时间的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人参与磋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7.6磋商文件修正

(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响应供货商分别进行磋商。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磋商内容作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响应供货商在记录上签字确认。磋商为两轮,第二轮为最后一轮。

27.7 最后报价

(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最后报价如未作分项报价的,其分项报价则按总报价的降价比例计算。

(4)若没有对磋商文件技术、商务作实质性修改或对技术、商务作了实质性修改,但没有提高采购要求,最后报价(含分项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最后报价(含分项报价)以上轮报价为准作为评审依据。

(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8.评审方法、成交标准

28.1 本项目评分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依据磋商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对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的最后报价、技术(服务)、商务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计算出每个供应商的总得分。

28.2评审细则:

一、价格评议(10分)

2.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

二、服务、商务90分。

项目

评审内容

服务分(55)

服务基础(39分)

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一章 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 的所有内容,完全满足的得39分,任一项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

评审依据:根据投标人服务需求响应表进行评审。

安全服务(6分)

1、大容量SIM卡的产品标准符合GM/T0041《智能IC卡密码检测规范》要求、GM/T0028《密码模块安全技术要求》的第二级要求的得2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

2、大容量SIM卡支持充注对称密钥≥8MB的安全空间,得2分。

评审依据:提供软件功能界面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

3、支持加密信息的接受与发送,类型包括文字、本地照片、本地视频、文件、短语音、语音通话、视频通话的得2分。

评审依据:提供功能界面截图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

项目建设方案(10分)

结合采购人需求,提供针对项目整体建设方案,内容包括:(1)建设目标和内容,(2)人员及组织架构,(3)项目实施方案,(4)质量保障管理,(5)培训内容计划。

评审依据:提供项目整体建设方案,每提供一项得2分,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

商务条款(35分)

商务基础(17分)

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一章 第二部分“商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完全满足的得17分,任一项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

评审依据:根据投标人商务需求响应表进行评审。

履约实力(9分)

1、投标人或投标人集团范围内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级信息安全服务证书(安全工程类)具有一级的得 1 分,二级的得 2 分;三级的 得 3 分。

2、投标人或投标人集团范围内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 安全服务灾难恢复类证书具有一级的,得 1 分,二级的得 2 分;三级的得 3 分。

3、投标人或投标人集团范围内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一级的得 3 分,二级的得 2 分;三级的得 1 分。

评分依据: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团队人员(5分)

为保证项目推进进度,保证通信服务质量,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信息技术服务运维(ITSS)、安全项目运维(cisaw)、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 高级工程师证书专业技术能力的得5分,具有其中任意三项的得3分, 具有其中任意两项或一项能力的得1分。

评审依据:提供以上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或投标人母公司为其缴纳 的开标前连续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业绩案例(4分)

1、投标人自2020年10月1日以来(以签订时间为准)具备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 分,最高得4分。

评审依据: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未提供或提供不符的不得分。

28.3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服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磋商报价、技术服务分的,按商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上所有得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提请磋商小组复核,并形成书面说明理由。

29.关于磋商方案

29.1磋商小组的每个成员(以下简称评委)应认真阅读并确认已经正确理解了磋商方案;

29.2评委如对磋商方案有异议,应在磋商开始前提出。

30.关于评标

30.1每个评委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给出评价意见;

30.2每个评委应公平对待每个磋商方,仔细研读磋商文件;

30.3评委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进行评审;

30.4评委不得试图影响其他评委的评价意见;

30.5由工作人员负责主持整个评审工作的进度。

3.6招标机构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报价资料。

31.关于保密

31.1评委不得私下接触响应供货商;

31.2评委不得接受响应供货商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31.3评委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任何情况。

32.关于评审责任

32.1评委应在其书面评审意见上签字确认;

32.2评委对其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3.评审流程

33.1磋商文件的完整性与准确性检查;

33.2响应供货商资格的审查和评定;

33.3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评价;

33.4审查合格的单位按报价排序。

34.关于评委费

34.1评审专家费及其他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机构不垫付任何费用。

35. 与磋商小组的接触

35.1 除按本须知“第27条”规定外,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其磋商有关事项与磋商小组私下接触。

35.2 供应商试图对磋商小组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6.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和评审结果公示

37.确定成交供应商

3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7.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磋商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8. 公示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色网公告成交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七)质疑

39.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在法定的质疑期限內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39.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质疑事项;

(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五)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除递交质疑书外还应当向被质疑人递交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事项和有效期限。

39.2 质疑人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已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二)质疑书内容符合采购文件第 39.1 条规定的;

(三)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的质疑;

(四)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仅一次性提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3 质疑函原件可采取当面递交或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质疑提起日期应当以邮寄件上的戳记日期、邮政快递件上的戳记日期或非邮政快递件上的签注之日起计算,受理日期则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起算。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质疑函的,质疑人需在邮寄或快递发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收件单位,并提供邮寄件、快递件的有效查询方式。

39.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疑函进行符合性检查,对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质疑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供应商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进行补正材料,供应商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受理通知书。

39.5 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证明材料涉及外文的,质疑人应当提供中文简体字译本,并按照39.1条要求签署和盖章。

39.6落标人对中标供应商提出质疑时被质疑者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投标文件内容须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

39.7 对质疑人所提出的合法质疑,代理机构将会同相关责任归属部门或提请评委会内的部分主要专家成员组织会审,由各相关当事人进行举证陈述和接受质询,一切终审结果各当事人均予以服从。质疑人通过以上释疑程序处理后仍有异议时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可依法向上饶市政府采购办投诉。

(八)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

40.成交通知书

40.1采购代理机构公示磋商结果,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40.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1. 签订合同

41.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磋商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4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1.3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41.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38条”规定的原则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九) 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违规处罚适用情形包含:

(1)已递交响应文件,并在截止时间之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或放弃其报价;

(2)响应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的材料或信息;

(3)在磋商期间,使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磋商结果;

(4)恶意串通或捏造事实,对其竞争对手进行诋毁、排挤、攻击;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磋商的;

(6)违反政府采购法规,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如实告知原则,扰乱了采购程序;

(7)提供虚假、恶意质疑申诉投诉材料;

(8)有查无实据的质疑申诉投诉记录;

(十)关于信用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评标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查询到的不良信用记录随采购文件存档。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邀请函”)。

3由于上述两个网站信息更新会存在不及时的情况,例如供应商企业更名,在信息更新前,供应商新企业名称未同步至系统中,但原企业名称相关信息存在的情况。供应商则需查询原企业名称,并将工商部门对企业更名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同附于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予以认可,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4如因信用中国网站系统问题,导致一部分企业信息未被收录(目前已知部分事业法入未收录)造成搜索后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的,资格审查会视同该企业在该网站不存在不良记录。

5若上述网站因改版或其他变化造成的查询界面与示例不一致,以实际查询到的内容为准。

6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十一)关于商品包装

商品包装要求(如果所投产品具有外包装):

根据《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有7项环保要求: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g: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5.望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原料生产;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采购人在必要时可以要求中标人在验收环节出具包装料检报告。
第四部分合同文本

政府采购合同

编号:KHZBCG- - #

甲方(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上饶市康宏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编号为:KHZBCG- - # (采购方式)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概况

1.服务名称和服务地点

(1)服务名称:

(2)服务地点:

(3)服务面积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责任(如有要求则保留此条,否则可取消)

详见招标文件第 章。

第三条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第四条 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格: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服务合同年价格为人民币: (即: 元/年)。

2.付款方式:

略(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记录等为准)

第五条 考核评估(如有要求则保留此条,否则可取消)

甲方将依据招标文件附件的考评内容对乙方进行考核评估。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按采购人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代理机构在收到政府采购合同2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七条 违约赔偿

除合同第八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买方可从合同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延迟一周,按合同总价的1%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供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第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九条 仲裁

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请上饶仲裁委员会调解和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饶市康宏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单位代表(签字): 单位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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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磋商单位:

授权代表:

磋商日期:

.

一、磋商函

致:

根据贵方为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采购安全办案办公通话流量采购项目(KHZBCG-2023- #)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供应商全称)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并对磋商文件中的项目进行磋商。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招标编号为(KHZBCG-2023- #的项目进行磋商。

2、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如下:

(1)初次报价表(一式一份);

(2)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据此函,签字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承诺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完成相关责任和义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4、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磋商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的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响应供应商代表姓名(签字或签章):

地址:

公章:

日期:年月日

二、初次报价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期限

磋商报价

备注

1

安全办案办公通话流量采购项目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注: 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

2、响应供应商应按项目的每年预算价报价,报价包括所有本项目范围内的费用(均为含税价)。报价不得突破本项目每年预算价,否则废标。

3、响应供应商应将初次报价一览表和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表”字样。

三、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格式

授权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代理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现授权 同志代理我公司参加组织的“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采购安全办案办公通话流量采购项目”项目采购磋商活动(招标编号: )。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本授权的有效期限为: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7-1)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五、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内容及格式自拟

(注:不符合监狱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不符合残疾人单位条件的不需提供)。

七、服务需求响应/偏离表(格式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的服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服务响应

响应/偏离

说明









































注:1、以上资料响应必须来源于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 此表格可延长,自行添加,但须按本表格式编制。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八、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响应

响应/偏离

说明









































注:1、以上资料响应必须来源于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 此表格可延长,自行添加,但须按本表格式编制。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九、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企业注册名称


建立日期


企业法人代表


职称


企业性质


企业资质等级


经营方式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成立机构


经营范围


企业简历


(参考格式)

响应供应商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日

十、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说明:以下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交或不满足要求均视为无效投标。

(一)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磋商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磋商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磋商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磋商前3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和磋商前3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相关查询结果截图。

4)供应商涉诉生效的法律文书被认定为违法违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11-1投标保证金凭证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信息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收款人(投标人)名称:

递交的保证金金额:(大写)

(小写单位:元)

收款人开户银行:(写清楚开户银行全称,不能简写。)

收款人开户银行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以上信息请按要求填写清楚,若填写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退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附:

投标人盖章的保证金凭证扫描件

十二、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材料

(可按照需求自行提供)


开标现场单独提供(提供时将此行删除) 竞争性磋商最后书面报价

上饶市康宏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报价人全称)授权 (姓名) (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       项目(招标编号:KHZBCG-2023-093#)的采购活动。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和本次磋商的所有要求和内容,包括补充文件(如有的话)。我方愿意按照本次项目采购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保证所投产品的质量能够达到采购单位的要求和承诺的交货期限,并承诺如在报价有效期内无法保证供货质量和交货时间,则接受以下处罚:

(1)通过相关网站进行公布本公司的违规行为;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章第七十七条对我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3)同意你公司没收本次采购交投标保证金;

我公司的最后报价(折扣)如下: %。

报价方单位名称(盖章):

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案 安全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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