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轨道城片区04单元部分地块中车广场商业用地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株洲市石峰区轨道城片区04单元部分地块中车广场商业用地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公示说明

株洲市石峰区轨道城片区04单元部分地块(中车广场商业用地)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3年10月11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于2023年10月31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会议审议。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2月7日

申请单位:

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用地位置:

拟修改范围位于株洲市石峰区轨道城片区04单元内,北临田心大道,东临群力路,南临迎宾路,西临泉塘路,总用地面积30.35公顷。

申请优化内容:

为了更好地落实市政府土地出让工作集中攻坚部署会会议精神,完成年度土地出让工作,申请将公园绿化用地(工商银行地块)和服务设施用地(人才公寓地块)调整为商服用地。

具体调整内容:

将地块S********-2用地性质由服务设施用地(R22)修改为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为0.43公顷,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80m,绿地率≥20%;地块S********-1用地性质由广场用地(G3)修改为零售商业兼容商业保险用地(B11/B21),用地面积为0.07公顷,容积率≤1.5,建筑密度≤60%,建筑限高≤9米,绿地率≥10%,地块须重新收储出让;地块S********-2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R21)修改为服务设施用地(R22),用地面积为0.43公顷,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4m,绿地率≥35%。同步修正周边地块的用地界线与面积,其余控制内容不做调整。

主要用地指标变化一览表

修改前指标

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名称

净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备注

控制类型

其他控制内容

S********

R21

住宅用地

*****.95

≤2.2

≤22

≤54

≥35



配建地产养老

S********

G1

公园绿地

*****.33

≥65

规划院士公园

实线控制

配建公共厕所、配建社会停车场(点位控制)

S********

A33

中小学用地

*****.43

≤1.2

≤35

≤24

≥20

扩建田心中学42班+6班(预留)

实线控制


S********

G3

广场用地

*****.93

规划广场

实线控制


S********

R21

住宅用地

*****.32

现状保留电力机车厂北门宿舍


控制田心干渠支渠4

S********

R21

住宅用地

*****.18

现状保留电力机车厂解放村


已配建天心农贸市场

S********

R21

住宅用地

*****.13

现状保留九方公寓



S********

R21

住宅用地

9378.38

≤2.2

≤22

≤54

≥35




S********-1

R21

住宅用地

1764.60

现状保留



S********-2

R22

服务设施用地

4259.87

≤2.5

≤40

≤24

≥35

规划社区服务中心

虚线控制

配建日间照料中心

S********

G3

广场用地

8809.84

≤0.2

≤25

≥10

规划中车广场

实线控制

配建停车位200个,兼容商业、文化设施

S********

G3

广场用地

5242.76

≥45

规划广场

实线控制

配建停车场(点位控制)

S********

R21

住宅用地

2214.79

现状保留



修改后指标

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名称

净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备注

控制类型

其他控制内容

S********-1

R21

住宅用地

*****.24

≤2.2

≤22

≤54

≥35



配建地产养老

S********-2

R22

服务设施用地

4267.70

≤2.5

≤40

≤24

≥35

规划社区服务中心

虚线控制

配建日间照料中心(点位控制),为临近的学校地块预留一条应急通道

S********

G1

公园绿地

*****.33

≥65

规划院士公园

实线控制

配建公共厕所、配建社会停车场(点位控制)

S********

A33

中小学用地

*****.43

≤1.2

≤35

≤24

≥20

扩建田心中学42班+6班(预留)

实线控制


S********

G3

广场用地

*****.93

规划广场

实线控制


S********

R21

住宅用地

*****.32

现状保留电力机车厂北门宿舍


控制田心干渠支渠4

S********

R21

住宅用地

*****.18

现状保留电力机车厂解放村


已配建天心农贸市场

S********

R21

住宅用地

*****.13

现状保留九方公寓



S********

R21

住宅用地

9378.38

≤2.2

≤22

≤54

≥35




S********-1

R21

住宅用地

1764.60

现状保留



S********-2

B1

商业用地

4259.87

≤2.5

≤40

≤80

≥20




S********-1

B11/B21

零售商业兼容金融保险用地

665.62

≤1.5

≤60

≤9

≥10



配建停车位12个

S********-2

G3

广场用地

8144.21

≤0.2

≤25

≥10

规划中车广场

实线控制

配建停车位189个,兼容商业、文化设施

S********

G3

广场用地

5242.76

≥45

规划广场

实线控制

配建停车场(点位控制)

S********

R21

住宅用地

2214.79

现状保留



论 证 说 明

此次控规修改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株洲市相关技术规定进行,通过对用地性质、控制指标和道路线型进行研究论证。现对规划修改影响总结如下:

(1)修改后单元内人口规模减少约50人,单元内教育、体育、医疗等公服设施规模不减少,对公共服务设施无负面影响。

(2)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道路调整,商业用地的修改会造成交通流量的增加,利用周边完善的路网结构能满足本次修改后的交通需求。

(3)本次修改减少广场用地面积0.07公顷,通过合理的绿化景观设计对生态环境无负面影响。

(4)根据上位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规划修改范围内不涉及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等,故无不良影响。

(5)修改后,给水量、污水量和用电负荷量略有增加,依托周边现有完善的基础设施能满足需求。

(6)本次修改未涉及《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中强制性内容。不涉及城市蓝线、黄线、紫线保护范围和微波通道,且对轨道交通线、快速公交线无影响。增加城市橙线面积,对橙线无负面影响,减少广场用地面积,对城市绿线有一定影响。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改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改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收,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kjghk805@1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2月7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吴平(13337237664);周竟(19973332710)

6.查询网址:http://zrzyj.zhuzhou.gov.cn

区位图

原规划示意图

拟修改方案示意图

标签: 地块 论证 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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