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开采1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招标公告

年开采1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茂名市石金岩石料有限公司年开采1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茂名市电白区迎宾大道77号,邮编:525400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开采1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项目

建设单位:
茂名市石金岩石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电白区麻岗镇茶亭村委会

环评机构:
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位于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镇茶亭村委会,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11′03″,北纬21°34′55″。总投资约633.95万元,环保投资190万元,矿区面积0.0483 km2,拟开采深度+125~+75m,总的服务年限6年,每年开采建筑用花岗岩10万m3。已取得茂名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防护和恢复措施

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防止规划外的土地占压和损毁;预防项目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对外造成污染;控制主体生产项目的工艺流程,使生产建设方案与土地复垦方案措施相协调。根据开采方案和其他技术设计文件,合理规划各种场地的用地界线,不超界占地,不对规划外的山林植被砍伐损毁,不向地界外排放固体废弃物。做好边坡管理和维护,确保矿山安全生产。认真执行边开发、边治理的建设方针。搞好矿区绿化,恢复自然生态。维护区域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重点防治由暴雨冲刷采矿场和采空回填区所引起的水土流失问题。

二、水土保持措施

采矿区外设置截水沟,矿区内设有排洪排涝沟,矿区下游设沉砂池。中期开采上部边坡和台阶进行闭坑治理,开采中部台阶。垂直高度大于50米时,设置一层安全措施平台,宽15米,边缘砌筑挡石墙高1.0米,构筑拦石网高2.0米。

开采时共产生废弃土石方0.65万m3,全部运往排土场弃渣,排土场容量达1.49万m3,可满足本采矿场弃渣需要。排土场址选择在采空区。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为沟蚀、滑坡和坍塌。弃渣前,排土场周边设置浆砌石排水沟,以拦截坡面上方来水及引排周边集水。为防止坡面洪水直接排入弃渣场,导致堆积较松散的堆渣体流失,在排土场周边布设截水沟与其它自然排水系统连接,堆渣过程中在场地内需设置临时排水措施,防治随地表径流流失,影响项目周边,也流失了重要的表土资源。弃渣后,排土场需平整,场内布设临时土质排水沟。

生产运行期间,排土场排土之前应将可利用表土剥离,并堆放在场内指定的表土临时堆置区,弃渣结束后将其回填至堆渣坡面及顶面,修整边坡后,撒播混合草种进行边坡防护,顶面平整后栽植乔灌草进行绿化恢复。

矿山服务区场地平整后在场内设置明沟排雨水,场内也可利用场地的自然坡降汇集入本区主排水沟渠。排水沟的布置及断面根据区域降水条件进行设计,需与场地周边水体与排水渠道相联系,以保证积水排导顺畅。项目区周边和项目区内修建浆砌石排水沟700m。各设施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周边植被的破坏。对开挖边坡进行挡护之后,对裸露地表进行植被恢复,采用剥离表土待土建工程完工后进行绿化覆土。其绿化植被覆盖率不低于23%。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钻孔工序、矿体爆破过程、矿石矿区内装卸过程、破碎机破碎和排土场等产生的粉尘,以及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废气。

(1)钻孔粉尘

采用湿式钻孔,在钻孔过程中通过潜孔钻钎杆的中心孔,连续将压力水送人钻孔底部,捕获和携带矿尘排出孔外,因此,凿岩穿孔过程基本不会产生粉尘。

(2)爆破粉尘和废气

爆破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为0.1t/a,爆破后在爆破现场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

(3)装卸粉尘

为有效的控制装卸过程中粉尘污染,采取如下措施:①矿石采装过程进行人工喷水抑尘;②尽量降低装卸过程中物料落差。采取以上措施后,料石可得到充分的润湿,通过大气扩散和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4)破碎粉尘

破碎机一次破碎时,建设方拟对项目破碎站采用洒水的方法抑尘。项目在破碎站旁设有水罐,在破碎机进料口及出料口、下料场均设置摆臂式洒水喷头对破碎机石料进行水喷淋降尘;同时,输送带设置水喷淋装置,保持石料的湿度,抑制粉尘的产生。评价要求项目应设置专门人员对破碎站喷淋系统进行管理,确保喷淋系统的正常运转。

二次破碎和筛分工序等产尘点安装密闭罩,颗粒物送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其除尘效率大于99%,处理后的气体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5)排土场扬尘

安装喷淋设施,进行洒水抑尘。

(6)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及废气

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道路扬尘,要求:①装车时应将矿石装牢固,表面洒水,增加石料含水率,加盖篷布密闭;②矿区已经配备了一辆洒水车,由专人负责,定期对开采工作面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可得到有效地控制,对道路沿途环境影响较小。

使用所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严禁使用超标的车辆。

四、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如果进入地表水则可能因为含有大量SS而威胁地表水水质。项目设置1个沉砂池,总容量400m3,能够满足容纳在该地区多年最大降雨量条件下持续15min的降雨的容量要求,沉淀后水质接近雨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后期雨水经截水沟收集后流入地势地洼处,最后自然排泄到环境中。

(2)职工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Cr、BOD5、氨氮、SS等,为提高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项目配套建设一体化地埋式生化处理装置,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全部用于矿区绿化灌溉,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洗车废水处理设施

生产废水主要是车辆的冲洗废水,特征污染物是悬浮物以及油污。在洗车场地设隔油池,洗车废水收集后先经隔油池去除石油类,再引至项目矿区沉淀池沉淀处理。处理后废水在沉淀池暂存,最终回用于矿区生产的洒水扬尘,不外排。

五、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拟开采矿体位于侵蚀基准面以上,矿区充水的水源为大气降水补给,及时排泄,进入矿区内小溪,不会渗入地下水体,对地下水无影响。

六、声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矿区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如风机、水泵可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②对露天设备加设隔声措施(如密闭的隔声罩),加强噪声源周围的建筑围护,结构均以封闭为主。③破碎机、振动筛等其它发声设备要做好减震工作,如在适当位置加设减震器等。④潜孔钻机等生产设备注意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⑤注意矿区的环境绿化工作,在矿区周围,尤其是现有工业场地破碎区周围种植吸声降噪效果好的树木。⑥爆破工序会产生振动和噪声,应尽可能减少最大一段的装药量,选择合理的爆破参数,选择合理的微差间隔时间,使振波产生一定相位差,令其互相干扰,以减少振动强度。

(2)爆破噪声控制措施

①严禁在夜间进行爆破作业,日间爆破作业避免在午间12:00~14:00时间段进行,并向周边敏感点公布常规爆破作业时间。②按设计采用延时爆破,爆破作业时同时注意合理布局。注意方向效应,避免噪声在某特定方向形成叠加。④严密堵塞炮孔和加强覆盖。

七、爆破振动影响防治措施

(1)爆破振动影响防治措施

①冲击波的强度是由装药量决定的,因此在爆破时根据敏感点分布情况确定合适的装药量;②爆破前通知附近的居民,并选择影响最小的时段(如中午)进行爆破,爆破时间确定后不任意变更;③对进出道路实行短时间交通管制,防止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地面洒水,减少地面扬尘。

八、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采剥过程产生的废石和弃土,沉淀池沉渣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开采过程需剥离的表土一部用于平整场地和外运外,其余的表土集中堆放在排土场,矿山闭坑后部分剥离土用于回填采坑,部分用于复垦造林用土,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注意存放、保管和综合利用,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九、闭矿期生态恢复措施

工程开采有计划进行,控制开采宽度。工程结束后,及时封场和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态破坏。矿区恢复措施以绿化为主,表面覆土并播撒草籽,形成植被保护。恢复完毕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甚微,矿区生态环境也将逐步得到改善。

十、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

本工程从生产过程等环节采用切实可行的清洁生产技术,从源头消减污染,过程控制和污染控制及生态保护恢复措施比较完备;工艺技术路线及装备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物耗、能耗及采矿回采率等指标达到国内同类企业先进水平。只要加强营运后日常生产管理与维护,保证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生态保护恢复措施的实施,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等级达到二级,可以达到国内同行先进水平。

生产用水全部蒸发耗散,无废水排放;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降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处理池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回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因此,不分配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为组织排放,不分配颗粒物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公众参与采取的方式包括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本次个人和单位公众参与调查回收表格共95份(个人公众参与调查发出问卷86份,回收有效问卷86份,回收率为100%。对于周边主要影响村委函件调查共发放调查表9份,回收9份,回收率100%。)。参与调查的98.84%个人和100%单位赞成本项目的建设。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

2016年1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筑 花岗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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