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信息系统综合布线采购意向公示
办公信息系统综合布线采购意向公示
办公信息系统综合布线采购意向公示
我部拟就办公信息系统综合布线项目组织实施采购,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办公信息系统综合布线
二、项目概况:
1.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2.内容:采购网络设备、线材线缆并安装布设,对多个不同地点办公楼进行综合布线,预算总额260.25万元。
三、拟定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①国有企业;②事业单位;③军队单位;④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2.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①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④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3.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网络综合布线的经验。投标提供的项目案例必须是经过验证的、与本项目类似的布线项目(以签订过的合同为依据),并列出为不同应用场所提供一年以上满意运行的工程实例(以验收意见为依据)。甲方保留证实所供设备性能、工程情况的权力,如有必要可进行调查。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视情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供应商必须遵守的诚信条款:1.投标供应商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投标供应商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若没有提前告知或提供情况说明,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相应后果;3.投标供应商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四、采购需求
详见《办公信息系统综合布线采购明细》(附件),有目录要求的产品须包含在特定产品目录内。
五、征询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条款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采购方将根据质疑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
六、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产品技术参数建议意见反馈我室,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反馈内容:“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供应商应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求修改建议函;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制作成电子文档发送邮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室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室将视情作出回复并将相关资料存档。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公示时限
自发布之日起7天。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532-********/155*****261
邮 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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