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地区合肥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招标公告
华东地区合肥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招标公告
华东地区(合肥)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包(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华东地区(合肥)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华东地区(合肥)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立项(代可研)报告的批复,民航函〔2022〕603号
1.4 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安徽分局
1.5 项目业主: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安徽分局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华东地区(合肥)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包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AFWGZ*****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FWGZ*****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2.6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7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2.8计划工期:730天 2.9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总建筑面积为*****.75㎡,其中管制大厅层高12米、单跨30.8米、长度50.8米。华东地区(合肥)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共计一栋单体多层建筑,建筑单体(含地上和地下)、人防地库,室外景观、绿化等。主要包含土方、基坑支护、建筑、结构、装饰、给排水、电气、消防、空调、通风、建筑亮化等。除特殊说明外,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均按图计入。 (1)建筑工程 a.土建工程:包含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主体钢筋砼结构、墙体、保温、室外散水、台阶、坡道、屋面、防水、地下车库标线及其交通设施工程等。 b.装饰工程:包含外墙面装饰工程、室内外门窗工程、内墙面、地面及顶棚装饰工程、幕墙工程、栏杆、标识标牌、电梯门套等。 c.人防工程:按图计入。 (2)安装工程 a.给排水工程:本次不包含气体消防及安装内容,仅计预留预埋,其余按图计入。 b.暖通工程:本次不包含空调系统以及柴油发电机相关的进排风百叶、风阀,仅计预留预埋和吊顶风口,本次不含厨房排油烟设备及风管。 c.电气工程:本次不包含高低压开关柜及电力监控软件、UPS设备及电池、柴油发电机组、光伏供电系统,相关预留预埋均已计入,其余均按图计入。 d.弱电工程:本次仅包含弱电智能化工程的配管预埋及桥架安装。 e.消防工程:本次设置气体灭火的房间仅计预留预埋,其余均按图计入。 f.电梯工程:本次不包含电梯设备及安装,仅计电梯井道管道预埋。 (3)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 a.室外安装工程:本次不包含高压外线电缆及安装、机动车充电桩。弱电智能化工程仅计入配管预埋及弱电井(不计线缆及设备)。其余均按图计入。 b.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按图计入。 c.室外道路工程:按图计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施工图审查意见及答复等工作内容。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12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须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 注: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工业厂房、住宅除外。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9日 00:00至2023年11月29日 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98*****413。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9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安徽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1号
邮 编:******
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5号
邮 编:******
联系人:马超、夏露超、时钟飞
电 话:198*****413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8*****769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210010*****247480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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