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三个责任人”市级公示
横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三个责任人”市级公示
根据我市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为明确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征求市直项目主管部门,乡(镇)、村委同意后,最终确定 《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人》,现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人》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1),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0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横州市水利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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