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中医院-幸福路61号配电工程高压部分招标公告

马鞍山市中医院-幸福路61号配电工程高压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HZC*******

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中医院-幸福路61号1000kVA配电工程(高压部分)

建设单位

马鞍山市花山区民政局

代理机构

安徽永涵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建设地点

马鞍山市花山区

建设规模

马鞍山市中医院-幸福路61号 1000kVA配电工程(高压部分),位于花山区幸福路61号,原市中医院院内,其负荷等级为二、三级负荷。配电工程高压部分,使用双路10KV供电,第一路10KV电源引自10KV胜利路151线-#47-5杆T接环网柜03间隔,进线电源T接点不变,电缆采用ZR-YJV22-8.7/15KV-3x50;第二路10KV电源引自10KV金家庄158线-#58-2杆,杆上设置分界开关,进线电源T接点不变,电缆采用ZR-YJV22-8.7/15KV-3x50。用户原有315KVA杆变拆除,高压配电室改造,新上2台500KVA变压器;高压侧单母线连接,独立运行,每条10KV线分别带1台500KVA变压器。配电工程高压部分内容,包括10KV高压电缆的采购及施工、箱变的采购及施工、10KV高压柜的采购及施工、高配室改造、高压T接点设备按马鞍山供电公司要求改造、高压柜至变压器之间的电缆通道施工、原有杆变的拆除、原高配室设备拆除、以及高压相关配套服务;所有设备(含管材)及施工均需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图集的要求。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质量要求

合格

施工范围

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控制价(人民币)

本项目的控制价为******.52元

(其中:暂估价:/元;暂列金额:/ 元)

下浮比例及成交价(人民币)

本工程下浮比例为20%。

成交价=控制价*(1-20%),成交价为******.02元,成交价按控制价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

比选单位资格

要求

1、比选单位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

3、比选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已在代理机构签到。

5、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单位: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选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比选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注:以上(1)-(4)项仅以比选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6、业绩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报名方式

1、比选报名时间:2023119日至20231115日上午8:00 下午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安徽永涵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花园路康泰佳苑6号楼功辉大厦18层)

3、参加比选的单位应仔细审阅比选公告要求,若出现不具备比选单位资格要求,但报名参加的,可能会对比选单位的信用产生不利影响。

4、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项目比选确认函原件(见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上PDF上传到邮箱**********@qq.com。(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有效公章,装订成册)。

比选时间和比选

地点

1、比选时间:2023年11月16日9:30(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江东大道和菊园路交叉口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

比选办法

比选时,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在成功报名的比选单位中随机产生。确定成交单位的方法如下:

(1)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单位名单及顺序号码以报名签到表为准。

(2)至比选时间,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本项目的报名签到表将比选单位对应的号码现场公示,一个比选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3)由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按以下步骤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复查合格后即为本项目成交单位。

项目参与摇号家数大于或等于100家,则按个位、十位、百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168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抽取0~1作为百位数。其它同理】最后将以上抽取的百位、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单位复查合格后即为本项目成交单位。其它同理。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百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百位数。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项目参与摇号家数小于100家,则在摇号机中放入与摇号人数量相同的摇号球(放入摇号机的号码对应于报名序号),由建设单位随机抽取1家单位,则抽取的号球所对应的单位复查合格后即为本项目成交单位,其它同理。

本项目不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由代理机构、建设单位对选中单位进行符合性复查。

选中单位未通过复查的,重新摇号。

进入摇号程序的比选单位不足三家的,也进行比选。

(4)代理机构向成交单位告知比选结果,并在马鞍山市花山区政府网发布本项目的成交公告。

(5)整个摇号程序全程监控录音、录像。

(6)比选单位无需派员到场。

合同文本

后附合同格式文本。成交后,成交单位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特别提示1

报名资料中需签字盖章的地方请按要求签字盖章,否则导致复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2

1、成交单位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单位的成交资格,并向区主部门报告,不得参加有效期(三年)内的所有后续项目的比选:

(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与建设单位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有违反花山区相关管理规定行为的;

(5)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2、参与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一旦成交,建设单位不接受成交单位针对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提出的任何异议。

3、比选单位可以放弃本项目比选,但必须在比选当天比选时间截止前,在比选现场向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该比选单位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拒绝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将报区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参加有效期(三年)内的所有后续项目的比选。

特别提示3

比选公告下附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比选确认函格式、比选说明、施工合同格式、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图纸,请各比选单位自行下载

特别提示4

本项目审计按花政办【2021】35号《花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和跟踪审计操作规程》执行。

代理费服务

比选结束后三日内,成交人应向安徽永涵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计4500元,代理服务费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汇款支付。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马鞍山市花山区民政局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菊园路2号1楼

邮 编:******

联 系 人:储明芳

电 话:0555-*******

代理机构:安徽永涵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花园路康泰佳苑6号楼功辉大厦18层

邮 编:******

联 系 人:朱云

电 话:0555-*******


标签: 配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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