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黄骅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南排河中心渔港提升工程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三标段招标公告
河北省黄骅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南排河中心渔港提升工程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三标段招标公告
河北省黄骅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南排河中心渔港提升工程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三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黄骅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南排河中心渔港提升工程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已由河北省农业农村厅以冀农字【20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农业农村发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农业农村发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省黄骅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南排河中心渔港提升工程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三标段2.1.2建设地点:黄骅市2.1.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智慧渔港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工程、南排河渔港码头、港池及航道疏浚、进港路改造、渔货分拣大厅、综合文化活动广场、渔民风情文化馆、渔港大门等内容。2.1.4服务期限:60日历天。2.1.5标段划分: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勘察;二标段:波浪、潮流泥沙数学模型试验研究;三标段:海域论证、环境影响评价、海洋环境跟踪监测2.1.6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0 09:00至2023-11-1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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