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科学院旧址保护利用设施项目监理服务比选公告
西部科学院旧址保护利用设施项目监理服务比选公告
竞争性比选文件
项目编号:GXCZ-C-*********
项目名称:西部科学院旧址保护利用设施项目监理
采购人:重庆自然博物馆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目 录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自然博物馆(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西部科学院旧址保护利用设施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项目名称 | 固定费率最高限价(%) | 暂定监理费最高限价(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西部科学院旧址保护利用设施项目监理服务 | 2.6 | ******.00 | 1 |
财政资金。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应包含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电子竞采平台(https://www.gec123.com/xe/)下载并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竞争性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线上报价
1.线上报价开始时间:以行采家电子竞采平台上本项目发布的开始时间为准
2.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以行采家电子竞采平台上本项目的上传截止时间开始为准。
3.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电子竞采平台(https://www.gec123.com/xe/)进行网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竞采报价资格。
(三)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方式。
1.竞争性比选文件提供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之前
2.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将竞争性比选文件费以转账的形式,缴纳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同时将《竞争性比选文件登记表》、竞争性比选文件转账凭证(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wangxiuzheng@gxzb.com.cn。
3.竞争性比选文件缴费账户
账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第三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支行
账 号:123*****821040*****017476
注:供应商必须采用对公账户汇款,在汇款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编号:GXCZ-C-*********),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竞选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竞争性比选文件提供期限内按上述要求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特别说明:供应商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前,须完成“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的注册(免费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产生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1.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须上传响应文件一份。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3.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应按照“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并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文档,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电子竞采平台(https://www.gec123.com/xe/)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选。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重庆自然博物馆
联系人:安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金华路39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50*****559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西湖支路2号精信中心B塔6层2号
一、工程概况: 改建文物库房3050平方米、保护展示棚厅1460平方米、游客管理服务中心42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700平方米、环境整治9240平方米、内部参观步道5700平方米,配套数字化标识系统和智能展示系统、保护围栏围墙、公厕、垃圾收集中转设施等。
二、建设地点: 重庆市北碚区文星湾42号。
三、监理服务范围:包含的西部科学院旧址保护利用设施项目监理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包括对整个工程的“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并完成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各项相关工作内容。
四、监理目标、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 控制在招标人确定的本工程建安费用范围内。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不增加工程额外费用;严格计量,无超前支付发生。
(2)进度控制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工期目标内。
(3)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地方行业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文物建筑修缮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4) 安全控制目标:符合文明施工工地要求。
2、监理工作内容:
中标人应按委托人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开展监理工作:
(1)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
(2)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3)督促承包人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督促实施;
(5)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
(6)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分包的单位;
(7)编制投资目标控制计划,审核承包人的已完工程量及月进度报表,签署工程中期付款凭证,经招标人批准后支付;
(8)设计变更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委托人批准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检查工程变更执行情况并作出书面记录;
(9)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配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实物质量和资料,并按规定进行检测和监控,对有疑问的必须进行复测;
(10)监督承包人严格按技术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督促承包商实施预控措施;
(11)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2)编制进度目标控制计划、审查承包商编制的网络进度计划,经招标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3)对工程承发包合同实施管理;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
(1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5)现场监理工程师如实填写监理日志并报总监审核。监理人如实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告,报委托人和市有关主管部门;
(16)督促承包人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7)组织对工程验收预备会,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施工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18)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及要求整理施工技术档案资料;认真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19)编制监理工作竣工文件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
(20)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1)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等国家、地方颁布的安全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监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理的安全责任;
(22)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23)监理人可采用现场远程监控设备对现场各承包人进行管理;
(24)督促承包人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编制质量目标控制计划,对工程的重要部位督促承包人实施预控措施;
(25)工程完工后,编制监理工作档案资料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26)完成《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2013)规定的其他相应监理工作内容。
注:以上未尽事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一、服务期限、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限:完成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及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期间的监理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周期。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二、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资料费,监理机构的管理费、税金、利润,交通工具费、检测设备、试验费、安全措施费等所有费用。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监理也不得与本项目的承包商发生任何经济关系。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现场监理办公室,其他设施及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二)本次比选采用的报价方式为固定费率报价。本项目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2.6%,监理费报价计费基数为1564万元,暂定监理费最高限价为******元。响应文件中的暂定监理费总价与由费率计算出得总价不一致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供应商的暂定监理费总报价和固定费率均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暂定监理费总报价=计费基数×固定费率报价;固定费率报价以百分号为单位,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不足两位的按实际位数保留。
(三)结算原则
结算金额=经审定的实际结算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固定费率。
三、监理人员要求
(一)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在供应商本单位注册执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和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资格。
注:须提供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5月-2023年10月养老保险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二)其他人员资格要求
1、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1人,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资格。
注:须提供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5月-2023年10月养老保险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监理员不少于 1 人,具有文物保护责任监理师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员。
注:须提供文物保护责任监理师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员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5月-2023年10月养老保险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五、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监理费无预付款。
(二)完成项目工程量的50%施工时支付项目工程量40%的对应监理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项目工程量60%的对应监理费(对应监理费以施工单位完成建安费乘以中标监理费率)。
(三)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并结算后一次性全额支付。
六、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七、现场踏勘要求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但供应商须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并在其投标响应文件中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
(一)资格审查
由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1)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响应。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份数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响应文件内容 | 本比选文件第二篇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响应文件内容 | 本比选文件第三篇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响应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一)比较与评价。按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比选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供应商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投标报价 (30%) | 3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
2 | 技术部分(50分) | 监理大纲 | 项目监理机构配置 (5分) | 项目监理机构配置完整且合理,分工明确,项目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及制度健全。 (“好”得3-5分;“一般”得1-3分;“差”得0-1分) | ||
投资控制原则、方法、措施合理(6分) | 投资控制原则、方法、措施合理。 (“好”得4-6分;“一般”得2-4分;“差”得0-2分) | |||||
进度控制原则、方法、措施合理(6分) | 进度控制原则、方法、措施合理。 (“好”得4-6分;“一般”得2-4分;“差”得0-2分) | |||||
质量控制原则、办法、措施合理(7分) | 质量控制原则、办法、措施合理。 (“好”得5-7分;“一般”得2-5分;“差”得0-2分) | |||||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措施合理 (6分) |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措施合理。 (“好”得4-6分;“一般”得2-4分;“差”得0-2分) | |||||
文物保护专项监理措施 (10分) | 文物保护专项监理措施科学、高效。(“好”得8-10分;“一般”得4-8分;“差”得0-4分) | |||||
对本工程难点、重点分析清楚,监理措施针对性强,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10分) | 对本工程难点、重点分析清楚,监理措施针对性强,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好”得8-10分;“一般”得4-8分;“差”得0-4分) | |||||
3 | 商务部分(20分) | 类似业绩(15分) | 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监理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监理业绩,每提供1个得5分,此项最多得15分 | 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协议书、工程验收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证明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监理业绩的,另提供业主证明或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文物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查询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 ||
获奖情况(5分) | 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监理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工程获得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及以上文物保护优质工程奖项,每提供1个得5分,此项最多得5分。 | 须提供获奖证明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获奖证明材料中不能证明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工程的,另提供业主证明或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文物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查询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无效投标条款
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响应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供应商串通投标的;
(七)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一)竞争性比选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供应商须知、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竞争性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一经进入比选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比选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中,比选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比选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三、四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比选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比选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比选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须上传响应文件一份。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3、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应按照“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并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文档,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比选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电子竞采平台(https://www.gec123.com/xe/)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一)本次竞争性比选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
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重庆市招标代理服务规范(试行)》(渝招投协〔2015〕11号)文件下浮25%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若计取的代理费低于5000元,则按5000元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
代理费缴款账户:
账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第三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支行
账 号:123*****821040*****017476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合同具体内容在中标后由合同双方按竞争性比选文件的项目内容进行商定。
一、经济部分
(一)比选报价函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二)技术方案(监理大纲)
(三)技术部分其他资料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商务部分其他资料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比选报价函
比选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比选项目名称)的竞争性比选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1.愿意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固定费率: %;暂定监理费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 份。
3.我方承诺:本次比选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比选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比选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比选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比选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比选要求逐条如实填写。
3.该表可扩展;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二)技术方案(监理大纲)
(三)技术部分其他资料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比选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比选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二)商务部分其他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比选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比选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比选、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结束)
标签: 旧址保护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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