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奈曼旗分公司奈深1探井项目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奈曼旗分公司奈深1探井项目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9日我局拟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奈曼旗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奈曼旗分公司奈深1探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30号窗口)

通讯地址: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内

邮编:******


1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奈曼旗分公司奈深1探井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北梁岗子村西南方向约1.0km处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奈曼旗分公司

内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奈深1探井,钻井深度为3500m,征地面积7000m2,井场占地面积约1848m2,工程周期为60天。本项目建设包括钻前工程和钻井工程两部分,钻井工程组成部分包括钻井设备安装、钻井作业、完井测试等。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69.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落实钻前工程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防止因施工、运输而产生污染。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挖方,划定施工作业范围,限制施工活动范围,减少破坏周边植被。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落实封井期环境保护措施。

2、废气。柴油发电机运转时产生烟气,选用环保型柴油发电机,并使用优质轻柴油,采取柴油机安装在柴油机房内并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处理后,烟气经高排气筒排放。

3、废水。钻前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场地洒水抑尘;钻井用水随钻井泥浆循环使用;洗井废水暂存于泥浆地面回收罐,定期运至盘锦辽河油田泰利达顺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置;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厕所,定期清运至奈曼旗污水处理厂处理。在钻井勘探过程对钻井平台及周围的地面采取防渗措施。

4、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发电机房和泥浆泵房,柴油机安装消声装置和设置减震基础。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通过合理布局、控制施工时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噪声影响。

5、固废。产生的钻井岩屑、废泥浆,岩屑收集后放入泥浆地面回收罐,运送至盘锦辽河油田泰利达顺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置;废油经专用的收集器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

2023年11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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