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装备公司南海东部地区船用悬挂式超细干粉装置采购专有协议
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装备公司南海东部地区船用悬挂式超细干粉装置采购专有协议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装备公司南海东部地区船用悬挂式超细干粉装置采购专有协议--202*****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 基本要求 | 备注 |
1 1 | 装备公司南海东部地区船用悬挂式超细干粉装置采购专有协议 | 1、采购内容概述: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225套;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书; 3、本项目地点: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滨海十二路9号装备技术深圳分公司 | 2023年11月 | 一、资格要求 投标人仅允许制造商参与,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消防产品认证中心批准有效期内的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2)COOOSO 认证机构(DNV或ABS或BV或CCS)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型式认证证书。 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1 项已完成的消防设备类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及到货验收材料。合同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货物名称等内容;到货验收材料应为到货验收单或结算发票,到货验收单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相应的到货验收单或结算发票。同 1 个年度协议合同提供 1 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项有效业绩。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11月09日)至(2023年11月16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11月0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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