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浙能物业伊犁分公司阿电项目劳务外包协议单一来源公示
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浙能物业伊犁分公司阿电项目劳务外包协议单一来源公示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浙能物业伊犁分公司阿电项目劳务外包协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人力资源劳务外包服务 | 1 | 项 | 5% | 2023-11-16 | 浙能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 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依法为劳务人员办理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劳务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负责处理保险的理赔事宜。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乙方应安排其劳务人员进行体检。乙方应每月6日前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人员在上一月份的工资发放证明(如银行发放流水,须加盖银行印章)及社保缴纳证明(须加盖人社部门印章)原件提供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2023 年9月22日,折能物上觉总支会议纪要【2023】20 号第七条,鉴于公司现有劳务用工形式的特殊性以支后续劳务合同的延续性,会议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与现有合作单位公司进行延续合作。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新疆鑫国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区冬融街567号高新人才大厦北塔十一楼1112室
八、公示有效期: 2023-11-09 至2023-11-13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时晓静 | 电话: 136*****818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标签: 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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