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

采购单位 某单位
行政区域 济南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09日 13:03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2日 09:30
资格预审日期 2023年11月2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古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187*****638150*****033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济南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郭主任 0531-********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济南市卧龙路128号山东省建筑节能示范大厦2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古经理 187*****638150*****033

项目概况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网上发送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JDEBC-F1084

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JDEBC-F1084

三、项目概况: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预算约1200万元。本项目分3个包采购。

A包预算250万元,蔬果类;

B包预算450万元,肉蛋类;

C包预算500万元,水产干杂类;

每包选取1家配送投标人,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采购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指派专人、专车于每天指定时间,将食品原料送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具体按招标人规定的供货计划。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保证供应的及时性,报名投标申请人必须能够在2个小时内(以高德地图导航为准)完成向山东省济南市莱芜第一中学配送的范围内有固定的仓储及配送等经营场所。(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五)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发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二)申领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山东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2102室。(三)申领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保证供应的及时性,报名投标申请人必须能够在2个小时内(以高德地图导航为准)完成向山东省济南市莱芜第一中学配送的范围内有固定的仓储及配送等经营场所。6.实际的实体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证明自报名之日起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及合同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支付交易凭证);具有相应的配送车辆并提供相关证明。7.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8.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9.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五条第(六)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10.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11.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12.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13.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4.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15.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16.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四)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资格预审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sdjzgu******@163.com。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具体考察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考察结果作为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技术部分评分的依据。(考察结果及时发布预审结果公告,并接受质疑,不设置额外考察标准)。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购买《招标文件》,不合格投标申请人投标活动终止。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3年11月2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山东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2102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3年11月22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具体考察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考察结果作为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技术部分评分的依据。(考察结果及时发布预审结果公告,并接受质疑,不设置额外考察标准)。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购买《招标文件》,不合格投标申请人投标活动终止。

二、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采购管理部门、纪检监督部门

办公电话:0531-********、0531-********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济南市        

联系方式:郭主任 0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卧龙路128号山东省建筑节能示范大厦21层            

联系方式:古经理 187*****63815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经理

电 话:  187*****638150*****03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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