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车辆段客车防寒改造公开询价公告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车辆段客车防寒改造公开询价公告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车辆段

客车防寒改造公开询价公告

编号:BTCLDJSK******

包头车辆段对客车防寒改造进行公开询价,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参加报价。

一、询价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头火车站西一公里

二、询价设备明细:

序号

项目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客车防寒改造

YW/YZ/RW

9

KD

1

注:以含税价作为比价依据。本次询价不进行采购,询价结果作为后期公开招标采购的依据。

三、技术规格:

1.执行标准

1.1 TB/T 1759-2016《铁道客车配线布线规则》

1.2 TB/T 2227-1996《铁道客车车电配线耐压试验方法》

1.3 TB/T 2704-2016《铁道客车及动车组电取暖器》

1.4 TJ/CL 254-2013 《铁道客车用电线电缆技术条件(V1.0)》

1.5 TJ/CL 428-2014 《铁道客车冷压接线端子暂行技术条件》

1.6 TJ/CL 430-2014《铁道客车尼龙软管及尼龙软管接头暂行技术条件》

1.7 TJ/CL 542-2018《铁路客车冷压接线端子压接暂行技术条件》

1.8 Q/CR 699-2019《铁道客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技术条件》

2.电热器改造要求

2.1全车电热功率根据车型不同,全车电热器重新布置,分别增大到22kW以上(发电车至少15kW)。

2.2原车板式电热器,根据原车结构保留或更新为统型板式电热器;带状电热器更新电热板、接级盒及配线。电热器接线盒采用防水密封形式。

2.3厕所、洗面室外露电热器采用防水外罩。当配线不便时,电线可采用外套金属软管作保护,加接线盒、金属软管固定卡座,明管形式,更新配线采用低燃无卤电线。

3.伴热系统改造

3.1 将原车普通的排水(便)筒改造为电伴热导筒(结构限制无法改造及原车已带伴热的除外),以保证在冬季运行不冻结。

3.2冷水系统平顶板以上的平行管路加装电伴热线:电伴热线采用环绕式缠法(结构限制情况下可采用双排直铺的方法),伴热线缠完后管路外包扎防寒套管。

4.防寒设施改造

4.1 根据现车结构及分解情况,对窗口四周造当增加防寒材,确保窗口四周防寒材填充严密。原车客室侧墙防寒外侧无铝箔的粘贴铝箔,将所有车上、车下连通的管孔进行阻燃发泡密封,减少热量的流失。

  1. 电气控制柜改造

5.1电热供暖与空调控制柜之间实现互锁功能。即空调机组制冷工况时,电热器不能启动。

5.2控制柜内部正面空间不足时,可将电气件放置在控制柜内侧面。

5.3防寒改造车控制柜共有两种形式,一种为空调控制柜与电源柜相互独立, 即独立控制柜;另一种方空调控制柜与电源柜综合在一起,即综合控制柜。两种控制柜改造方案如下:

5.3.1独立控制柜,电源柜内增加转换开关、空开及接触器。电热采暖能够实现半暖及全暖控制。

5.3.2综合控制柜,全暖及半暖受控于PLC(感温头测量温度自动控制),只更换空开。

5.4排便(水)导简、管路伴热根据容量设置漏电空开。
四、质量性能:

质量保证期按照《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程》E4、E5修规定。在质保期内出现产品故障,报价单位负责免费维修。在质量保证期内,报价单位应对由于产品质量不高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行车事故的损失负责,费用由报价单位负担。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报价单位在接到包头车辆段通知后6小时内响应,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五、相关要求:

1.履约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内。

2.由包头车辆段对产品按“技术要求”内容验收。

3.报价单位提供产品的安装图、电气原理图、使用维护说明书、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参照《检修车辆竣工移交记录》出具竣工单)等。

4.施工地点为中标单位。

5.报价单位报价须不含税。

六、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含单价、总价等)不得手写,手写或涂改的均视为无效报价(签字除外)。

2.报价单须逐项填写,在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

3.随报价单提供近三年来3项业绩。

4.报价时间至截止2023年11月16日12:00分,报价单位将报价单、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btcldjsk*****@163.com邮箱,不接受电话或传真报价。过期视为无效报价。

5.不接受预付款要求。

6.要求报价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七、联系方式:

咨询:张志坚 155*****710

  • 报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报价单位具备相应客车车型制造或厂修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相应的《铁路机车车辆维修合格证》或《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许可证》。

5.产品须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规范客车加装改造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运辆客车函〔2015〕158号)文件相关要求。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

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

2023年11月9日

,呼和浩特,包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段 防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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