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垃圾和粪渣无害化处理PPP招标公告

餐厨垃圾和粪渣无害化处理PPP招标公告



海口市餐厨垃圾和粪渣无害化处理PPP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海口市餐厨垃圾和粪渣无害化处理PPP项目(项目编号:HKGP2016-4)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投融资、建设及运营单位。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餐厨垃圾和粪渣无害化处理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HKGP2016-4

三、项目授权主体:海口市人民政府

四、项目实施机构: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采购

五、交易平台: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咨询服务机构: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七、采购需求简要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内容包括海口市辖区内餐饮服务行业所产生的餐厨垃圾及市政化粪池产生的粪渣的收运和无害化处理。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授予中选的服务供应商提供餐厨垃圾和粪渣无害化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服务供应商提供本项目规定的服务,政府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的规定支付购买服务费。

2、项目用地:

占地面积不少于40亩,由中选服务供应商自行落实。海口市政府不负责征地、拆迁安置等相关工作,也不提供相关补偿。

3、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1)200吨/天餐厨垃圾收运和无害化处理服务;

2)100吨/天市政粪渣收运和无害化处理服务;

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餐厨垃圾和粪渣的收运设施、处理工程、配套公用工程及生活服务设施等,中选服务供应商需自行配套三废处理设施,也可以将污水运至其它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渣运至颜春岭垃圾焚烧厂处置,废水、废渣处理服务费按政府支付给渗滤液处理站和焚烧厂的处理服务费执行。本项目处理工艺应符合《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采用厌氧消化工艺。

4、项目建设期限

中选服务供应商接到中选通知后,10天内缴纳800万元的履约保函。要求2016年7月1日前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2017年6月30日完成验收。

5、PPP合作模式

1)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将与中选服务供应商签订《PPP协议》,合作期限内,中选服务供应商负责本项目餐厨垃圾和粪渣的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服务,并根据《PPP协议》和《处理服务协议》向中选服务供应商支付处理服务费用;

2)PPP项目合作期:15年;

3)合作期满,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商继续合作的可行性,中选服务供应商具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6、项目回报机制

1)政府购买服务按标准所给予的财政补贴;

2)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收益;

3)政策性奖励或扶持资金。

八、社会资本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2)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申请人具有在中国投资运营有机废弃物湿式厌氧发酵处理项目的经验;

4)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

7)申请人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8)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10)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九、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确定程序及方法:

(1)有意向的申请人应根据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小组将依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和方法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2家以上(包括2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有资格正式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服务供应商均作为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本次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

十、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2、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地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3、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价格:每套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50元(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传真件亦可接受),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出售预审文件。

1)申请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E-MAIL或QQ号码等信息)。

5、通过邮购汇款应保留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单上须注明付款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款项到帐后,将邮寄资格预审文件及发票。

6、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帐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友谊支行

账号:*******2936059777777

开户行地址:海口市龙华路11号友谊商场1楼

7、获取预审文件后,须仔细检查预审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等问题,请立即联系解决。

8、购买预审文件的单位名称、提交资格申请的公司名称两者须一致,否则自行承担资格申请无效的风险。

9、没有在本中心购买预审文件(以发票为准)的供应商,其申请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资格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2月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递交资格申请文件地点: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2

3、资格预审时间:2016年2月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4、预审文件制作要求正本1份、副本7份。

5、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人、咨询机构及交易平台名称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东路海口市行政中心15号楼北楼四层

项目联系人:李东雄

联系方式:****-********

2、咨询机构: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

联系人:赵树青

联系方式:136*****251

3、交易平台: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1009室

邮政编码:570311

1)资格预审文件咨询、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杰电话:****-********

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虹

电话:****-********传真:0898-687239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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