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关于遴选“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浏阳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关于遴选“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湖南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60号)文件内容,为进一步推进粪肥还田,推动化肥减量增效,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拟公开择优遴选一批实施主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工作目标
2023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奖补,推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面积10万亩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3%,构建1~2种可复制可推广的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培育一批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主体。项目以浏阳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为组织实施单位,遴选6家提供粪肥收集、处理、运输、施用服务的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
二、实施主体要求
采取自愿申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遴选方式,择优遴选一批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粪肥还田。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主体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正式登记注册一年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肥料生产企业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须在浏阳),且营业范围中有开展项目实施相关资质,有与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专职工作人员;
(二)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粪污收集处理、集中堆沤、运输配送、机械施用作业的设施设备、服务场地、技术力量以及其他能力;
(三)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2年以上或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工作1年以上,业绩突出,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好,社会认可度高,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能有效推进服务进程;
(四)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五)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流程
实施主体填写好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附件),并结合相关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基本信息、办公场所、布局规模、创建内容、技术流程、运营模式、主要目标、实施方式、效益分析等)。申报表以及实施方案加盖公章于2023年9月25日上午12:00前一式两份提交至市农发中心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服务部,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四、遴选方式
由农发中心组织专家团队对所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和现场进行考察评分,获选的实施主体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浏阳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
2023年9月19日
(联系人:肖界平,联系电话:150*****606,地点:浏阳市羊角湾街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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