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天沐·戴斯国际温泉度假酒店停车场及其它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长白山天沐·戴斯国际温泉度假酒店停车场及其它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山天沐·戴斯国际温泉度假酒店停车场及其它配套工程,已由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池南管经发[2015]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山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吉林省山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白山天沐·戴斯国际温泉度假酒店停车场及其它配套工程。招标内容:停车场(污水、雨水、电、景观、路面),原有锅炉房改造(土建、水电),锅炉给水外网等。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全部内容。
2.2 项目建设地点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南区漫江镇。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 年5月5日,工期8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法人身份证,有过类似规模的业绩(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均可对上述标段项目进行投标。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所需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招标公告、授权委托书、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以及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办理地点: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驻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检察室)。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月16日至2016 年1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证(建造师证书)、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4日_9 时 30 分,地点为长白山管委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山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白山管委会池南区 邮编: 133504
联系人:王运全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白山池北区管委会家属楼西侧 邮编: 133613
联系人:董晓娟 电 话: ****-*******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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