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新建19号、20号泊位后方油气回收装置设计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新建19号、20号泊位后方油气回收装置设计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新建19号、20号泊位后方油气回收装置(设计)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拟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新建19号、20号泊位后方油气回收装置(设计)项目【第三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废气处理工艺选定(冷凝+吸附、吸收+吸附、冷凝+低温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技术规格书编制、预算编制、施工图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施工期间及后续服务
四、控制价
******.00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化工石化医药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项目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2023年8月—2023年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或电子打印件,该凭证上的缴纳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必须无正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其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开标当天的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 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 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23年11月09日至2023年11月16日 17时00分。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元,请转账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5.原已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如继续参与本项目,无需再次缴费,请及时登录“浙江海港投标管家”点击“立即购买”,确认“继续参与本项目”。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壹万元。
2.投标人应于2023年11月29日 17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 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3年11月30日 09时3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1月30日 09时30分在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综合楼A楼三层电子开标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 0574-********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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