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准予广州文华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延续取水申请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准予广州文华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延续取水申请行政许可决定书

穗南审批函〔2023〕760号


广州文华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取水许可延续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决定准予延续。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广州文华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继续在骝岗水道采用提水方式取地表水,年最大取水量3.18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485.85立方米(相应取水流量0.0056立方米每秒),主要是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项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国家及我省用水定额指标要求。

  二、你公司退水量为457.44吨每天,经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蕉门水道。

  三、你公司应落实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确保节水和废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做好计划用水工作,建立完善取用水档案管理制度。项目取水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量的统一调度和动态监测。依法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你公司应保证取水计量及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根据国家及省计量器具规定的检定周期,按规范定期开展取水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

  五、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五年(2023年11月4日至2028年11月3日)。

  六、你公司取水应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并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1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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