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业务辅助认知信息系统采购意向公开第1包

后勤业务辅助认知信息系统采购意向公开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后勤业务辅助认知信息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3-JHQWXY-F2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采购数量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1

基于混合现实技术的某智能辅助认知系统开发服务

详见服务要求

1套

招标人指定地点

签订合同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交付

2

某智能化辅助认知装具研制及硬件设备采购

详见服务要求

1套

招标人指定地点

签订合同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交付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最高限价:82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项目服务要求:

本项目围绕某单位后勤业务工作需求,建立模拟认知环境和考核手段,基于人工智能、混合现实(MR)和仿真技术研究,形成一套基于混合现实技术的后勤业务智能辅助认知系统和配套单人负载智能化辅助作业装具,以及系统运行的硬件设备和支撑环境。

(一)总体要求

1.基于典型任务环境和作业行为的构成特征,研究开发基于某作业规程、要素和考核体系实地运用的智能化知识库和知识图谱。

2.开展基于混合现实、大空间定位技术的智能化建模与仿真技术研究,构建多域环境的自然地理、水文气象和人工设施等典型作业场景。

3.研制某单人负载智能化辅助作业装具,配备基于混合现实技术头显系统,以及辅助作业模拟器具,可实现交互操作和虚拟视听觉效果。

4.基于数字化、智能化系统要求,研究开发某业务数据库、典型业务场景和行为要点认知图谱,以及基于智能算法模型实现视频主动分析、自动提示软件。

5.开展深度强化学习技术研究,构建参训人员动作识别、操作过程评估的深度神经网络模型,研发基于混合现实交互、自动监控记录考软件。

6.基于以上研究成果,开发某作业智能考核评估系统1套,包含基础信息管理、应用场景构建、智能辅助作业、智能考核评估等功能,以及配套定制硬件设备,搭建系统运行环境。

(二)运行支撑环境

硬件设备均须采用国产产品,系统软件均须自主开发,整个平台的研制符合相关要求。软硬件系统运行稳定,操作可靠,具有明确易懂的操作手册,便于使用人员操作、维护、管理。系统与国产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国产硬件兼容,支持银河麒麟/统信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国产中间件。

(三)功能指标要求

1.基于混合现实技术的某智能辅助认知系统技术指标

(1)基本信息管理模块需具备支撑本系统运行的各类数据信息管理功能。

(2)应用场景构建模块需具备构成任务场景的基础模型文件导入功能,以及认知和考核任务信息进行配置及管理功能。

(3)智能模拟认知模块需具备在不同气象条件、不同环境场景和不同作业场景等作业认知和考核评估等辅助支撑功能。

(4)智能考核评估模块需具备考核成绩及评估、过程回放、基于图表的多维度统计分析及结果展示等功能。

2.某单人负载智能化辅助作业装具研制要求

某单人负载智能化辅助作业装具基本组成包括MR头戴显示器套装、红外空间定位校正系统、智能化辅助评估和保障装具。技术要求如下:

(1)MR头戴显示器套装,能够实现不同典型场景环境下的视景重现。

(2)红外空间定位校正系统,能够实现虚拟空间的位置变化与真实物理空间实时一致。

(3)智能化辅助评估和保障装具,能够实现单人的生物特征采集(心率、血压、血氧)、动作效能数据的实时采集和虚拟开展手持器械作业。

3.系统运行硬件设备要求

国产系统运行支撑环境计算机硬件设备1套、自组网设备1套、某单人负载智能化辅助作业装具1套(含软件系统和24套混合现实头戴显示器等装具),以及配套典型作业模拟器具52套等辅助设备。

(四)交付内容要求

1.技术方案:场景智能化建模与仿真技术方案,某多型单人负载智能化辅助作业装具研制方案,智能化辅助作业系统技术方案,智能化考核系统方案。

2.软件系统:某后勤业务能力智能化考核评估软件系统1套。

3.某单人负载智能化辅助作业装具1套(含软件系统和24套混合现实头戴显示器等装具)。

4.系统运行环境的硬件设备1套(含高性能服务器、固定工作站、便携式工作站、路由器、自组网设备等)。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等级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三级及以上)格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

五、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剔除,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建议反馈表》采取邮寄、电子邮件(xxxxxxx.com,标题:项目编号+建议反馈表)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重复、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助理

移动电话:186*****926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

标签: 采购意向 信息系统 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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