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荔浦连线项目生石灰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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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荔浦连线项目生石灰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荔浦连线项目

生石灰询价公告

我公司荔浦连线项目因物料验收需要拟购置生石灰一批,采购清单详见附件,现组织公开询价采购。

一、工程名称:阳朔至荔浦公路(阳鹿路与贺巴路荔浦连线)

二、工程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修仁镇

三、工程概况:本项目起止桩号为K0+986.086-K17+3331.367(其中K5+944.653=K5+900长链:44.653m),路线长16.390公里,设主线桥梁5366.5米/15座(含主线上跨分离立交桥,互通主线桥),其中起终点2座枢纽互通主线桥1156米/2座,除枢纽互通路段外主线大桥3496.5 米/8座、中桥245米/3座、分离立交2座(主线上跨分离桥469米/2座)、涵洞29道、通道9道、天桥2处,全线设隧道356米/1座,桥隧比34.9%;全线设互通式立交3处,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2处,一般互通立交1处,全线共设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1处、隧道箱式变电站1处。

四、询价物资清单:

五、物资技术规格: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建筑生石灰》(JC/T 479-92)、《建筑生石灰粉》(JC/T 480-92)和《建筑消石灰粉》(JC/T 481-92)的规定要求。

六、定价模式:固定价,增值税专票税率1%,采用价税分离的原则约定价款,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增值税税率随国家政策调整相应调整。

七、结算方式:

乙方指定货款结算人于每月 10 日持甲方签认的并经甲方审核无误的单据到甲方材料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结算时乙方按约定向甲方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发票,并按实际货物验收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乙方填写的发票信息有误或发票折叠、挤压、发票专用章压住发票金额等情况,导致甲方无法办理增值税抵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

甲方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认证合格后,根据业主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为乙方办理支付手续,原则上结算后60天内支付结算金额的70%,剩余30%结算后6个月内支付完毕。如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对乙方的拨款也应相应延迟。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票据,且原则上票据支付比例不低于50%,若因票据贴现产生的贴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验收方式:乙方负责供应甲方所需材料到达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或料仓,并通知甲方人员进行验收,甲方首先对照乙方发货单对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生产厂家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的材料数量以甲方标定合格的地中衡计重为准。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绝收料并要求乙方自费清理出场,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报价方式:询价公告响应开始时间:2023年11月09日,公告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2日15时00分。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2日,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5日10时00分。报价表务必按要求注明税率并加盖公章签字扫描上传,否则报价无效;报价单金额务必与系统报价金额一致,否则报价无效。

十、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彭珊 ,电话:176*****284

询价人:中交一公局集团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生产运营中心物设部

2023年11月09日

点击查看附件

,广西,桂林市,荔浦市,桂林

标签: 荔浦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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