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绵阳科技城激光技术应用产业园二期项目三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中国绵阳科技城激光技术应用产业园二期项目三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国(绵阳)科技城激光技术应用产业园二期项目(三标段)(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中国(绵阳)科技城激光技术应用产业园二期项目(三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中国(绵阳)科技城激光技术应用产业园二期项目(三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绵阳市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游发改法规【2022】230 号、绵游发改法规【2023】12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园城融合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拟争取国家政策基金、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绵阳园城融合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绵阳市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游发改法规【2022】230 号、绵游发改法规【2023】129)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

2.2规模及投资额:投资额*****.00万元,三标段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景观工程等内容。其中,24号路为城市次干道,东西走向,红线宽度20m,道路全1020m。5号路为城市主干道,东西走向,红线宽度24m,道路全长2700m。

2.3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最终以监理正式开工令为准)注: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正式开工令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过程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整体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符合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的深度要求,及现行相关法规、标准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合格标准,及现行相关法规、标准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0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0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0日00时00分2023年11月14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0111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绵阳园城融合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绵阳市游仙科学城大道1号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邮 编:

******

邮 编:

6*****

联系 人:

赵老师

联 系 人:

张老师

电 话:

0816-*******

电 话:

02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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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网 址:

/

20231109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标签: 工程施工 设计施工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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