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山造林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面山造林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元谋县2016年度城镇面山造林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谋县2016年度城镇面山造林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谋县天然林保护工程暨退耕还林(草)领导小组,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办事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元谋县元马镇禾阳村
2.2建设规模:元谋县2016年度城镇面山造林工程建设项目,造林2297亩。其中:元马镇禾阳村委会造林2297亩:投资估算约295.6万元。
2.3计划工期:2016年1月10日至2018年12月30日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2.5工程质量:达到元谋县林业设计队编制的《元谋县2015年城镇面山新造林建设项目作业设计说明书》中规定的造林技术要求,确保成活率达到85%以上。
2.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植树造林经营范围以内的公司或工程队,近五年(2011年1月-2015年12月)承担过一个荒山造林项目且投资额30万元以上的业绩。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4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2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业主证明材料)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元谋县2016年度城镇面山造林工程建设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截止时间为: 2016年2月19日下午15时00分。
5.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元谋县天然林保护工程暨退耕还林(草)领导小组
地 址:元谋县元马镇
邮 编:651300
联 系 人:张明友
电 话:187*****79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办事处
地 址:楚雄市开发区东盛东路杏林花园大门口1号商铺
邮 编:675000
联 系 人:白帆
电 话:135*****014
传 真:****-*******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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