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和盖州市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重大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盖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和盖州市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重大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盖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和盖州市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重大项目)
编制初步设计报告
招标公告 | ||||||
项目所在地区 | 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 | 招标人名称 | 盖州市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 |||
项目名称 | 盖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和盖州市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重大项目) | 项目编号 | ||||
资金来源 | 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标段(包)数量 | 4 | |||
项目规模 | 项目规模:一、盖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1、盖州市田家屯河河道治理工程:河道治理10公里岸坡防护8公里,河道平整10公里。防洪标准:10年一遇。2、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王屯河河道治理工程:河道治理8公里岸坡防护11.5公里,河道平整8公里。3、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大庙沟河河道治理工程:河道治理12公里,岸坡防护10公里,河道平整12公里。4、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二道河河道治理工程:河道治理15.5公里,岸坡防护20.5公里,河道平整15.5公里。 二、盖州市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1、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徐家堡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山洪沟治理7公里,岸坡防护12公里,河道平整7公里。2、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郭堡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山洪沟治理8公里,岸坡防护13.5公里,河道平整8公里。3、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天堡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山洪沟治理7.5公里岸坡防护12公里,河道平整7.5公里。4、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石灰窑子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山洪沟治理8公里,岸坡防护13.5公里,河道平整8公里。5、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侯家沟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山洪沟治理8.2公里,岸坡防护12.5公里,河道平整9公里。 | |||||
标段(包)名称 | 盖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和盖州市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重大项目)编制初步设计报告1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
标段(包)性质 |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设计 | |||
资质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 |||||
招标范围 | 1、盖州市田家屯河河道治理工程:河道治理10公里岸坡防护8公里,河道平整10公里。防洪标准:10年一遇。2、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王屯河河道治理工程:河道治理8公里岸坡防护11.5公里,河道平整8公里。本次招标包括两个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内容包括两个项目的地质勘察、工程勘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服务、工程量清单等。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8万元 |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 0元/标段 | |||
开工日期 | 2023年12月10日 | 竣工日期 | 2023年12月25日 | |||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 具有水利类中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 |||||
合同估算价 | 84万元 |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 |||||
标段(包)名称 | 盖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和盖州市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重大项目)编制初步设计报告2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
标段(包)性质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设计 | |||
资质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 |||||
招标范围 | 1、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大庙沟河河道治理工程:河道治理12公里,岸坡防护10公里,河道平整12公里。2、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二道河河道治理工程:河道治理15.5公里,岸坡防护20.5公里,河道平整15.5公里。本次招标包括两个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内容包括两个项目的地质勘察、工程勘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服务、工程量清单等。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万元 |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 0元/标段 | |||
开工日期 | 2023年12月10日 | 竣工日期 | 2023年12月25日 | |||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 具有水利类中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 |||||
合同估算价 | 102万元 |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 |||||
标段(包)名称 | 盖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和盖州市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重大项目)编制初步设计3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
标段(包)性质 |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设计 | |||
资质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 |||||
招标范围 | 1、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徐家堡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山洪沟治理7公里,岸坡防护12公里,河道平整7公里。2、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郭堡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山洪沟治理8公里,岸坡防护13.5公里,河道平整8公里。本次招标包括两个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内容包括两个项目的地质勘察、工程勘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服务、工程量清单等。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6万元 |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 0元/标段 | |||
开工日期 | 2023年12月10日 | 竣工日期 | 2023年12月25日 | |||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 具有水利类中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 |||||
合同估算价 | 68万元 |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 |||||
标段(包)名称 | 盖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和盖州市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重大项目)编制初步设计4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
标段(包)性质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设计 | |||
资质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 |||||
招标范围 | 1、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天堡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山洪沟治理7.5公里岸坡防护12公里,河道平整7.5公里。2、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石灰窑子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山洪沟治理8公里,岸坡防护13.5公里,河道平整8公里。3、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侯家沟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山洪沟治理8.2公里,岸坡防护12.5公里,河道平整9公里。本次招标包括三个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内容包括三个项目的地质勘察、工程勘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服务、工程量清单等。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万元 |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 0元/标段 | |||
开工日期 | 2023年12月10日 | 竣工日期 | 2023年12月25日 | |||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 具有水利类中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 |||||
合同估算价 | 107.8万元 |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兼投 | 是 | 是否兼中 | 否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3-11-9 13:30至2023-11-14 16: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 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指定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 -12-01 -9:30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递交 | |||
递交地址 | 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递交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3 -12-01 -9:30 | 开标方式 |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开标方式描述 | 本项目以网络电子开标为主,现场纸质开标为辅。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 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传投 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109 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当日,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 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大厅https:/ /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解密时间为30 分钟。(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技术支持电话:王工:130*****009/024-********/024-********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
其他公告内容 | 1、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2、对受到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在相应地区投标资格行政处理、 或者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名单, 且在有效期内的市场主体, 应当依法禁止或者限制其参与投标。(需附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 |||||
监督部门 | 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来源 |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 |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张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0417-******* | |||
招标人 | 盖州市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 地址 | 盖州市市府路2号 | |||
联系人 | 李女士 | 电话 | 0417- ******* |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华路南100-甲2号 | |||
联系人 | 赵春秀 | 电话 | 0417-******* |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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