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城市监控联网系统二期运维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城市监控联网系统二期运维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贵港市城市监控联网系统(二期)运维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贵港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09日 16:16 |
预算金额 | ¥13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5-******* | ||
采购单位 | 贵港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贵港市建设西路55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港市港北区港宁花园B区7幢103号北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5-*******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贵港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贵港市城市监控联网系统(二期)运维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贵港市城市监控联网系统(二期)运维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贵港市城市监控联网系统(二期)运维服务项目一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甲方)与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在2014年5月27日签订的《贵港市城市监控联网系统(二期)服务采购合同书》、《补充协议》和2022年8月17日签订的《贵港市城市监控联网系统(二期)服务采购补充协议》第1条“将原合同项下第1条“八年租赁期满后,贵港市城市监控联网系统(二期)的资产属乙方所有变更为“贵港市城市监控联网系统(二期)的资产(不含网络传输设备、通信杆路、管道、光缆、链路)属甲方所有”。第2条“甲方付清租金前,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对项目资产行使转让、抵押、质押、出租、出借、赠予、裁减等处分权”。第3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就资产使用、维修维护、运行(数据传输)的权利义务按原合同执行”。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是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授权经营单位。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该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是单一来源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达开路广电中心大楼17楼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09日至2023年11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
五、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2.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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