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西咸新区本级斗门街道无主混合垃圾含大件垃圾清运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咸新区·西咸新区本级斗门街道无主混合垃圾含大件垃圾清运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斗门街道无主混合垃圾(含大件垃圾)清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S-ZB-********

项目名称:斗门街道无主混合垃圾(含大件垃圾)清运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99,94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斗门街道无主混合垃圾(含大件垃圾)清运):

合同包预算金额:1,199,94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99,94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地平整和清理 斗门街道无主混合垃圾(含大件垃圾)清运 11,428(立方米) 详见采购文件 1,199,940.00 1,199,94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斗门街道无主混合垃圾(含大件垃圾)清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陕西咸财金发〔2023〕1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斗门街道无主混合垃圾(含大件垃圾)清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审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响应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8)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须具有当地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提出竞争性磋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投标(格式自拟);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网上投标确认流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西咸新区)(http://xxxq.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选择本项目选择“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确认。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选择本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交易文件下载”即可下载该项目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限内(即发售时间内)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直接下载采购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4.办理CA锁方式: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需前往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 CA 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西安市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 101室,咨询电话:********** ;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公寓B 座一楼,咨询电话:029-********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2楼最右12号窗口,电话:029-*************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http://ggzyjy.xixianxinqu.gov.cn/xwzx/******/********/d*******-e891-4f40-b441-dccc415e05b3.html)下载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6、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技术咨询电话:**********。因供应商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7、本次招标编号:HYS-ZB-********;项目编号:XXGC-2023-******-4。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安区鱼斗路镐京十字东1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宏源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沣东新城西部慧谷5号楼6楼

联系方式:184*****8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文洁

电话:184*****845

西安宏源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9日

附件: 采购需求.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件垃圾 混合垃圾 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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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宏源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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