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建设项目10KV电力工程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建设项目10KV电力工程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东馆)建设项目10KV电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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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TY-*******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东馆)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3】8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项目代建单位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0KV电力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东馆)建设项目10KV电力工程。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64㎡。

2.3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155号,即长春市四通东路以北,长春市殡仪馆以东。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月12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月1月10日,总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的规定。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吉林省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及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资质证书有效、且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其他省份核发资质的投标人涉及资质有效期届满延期问题的,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9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5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下同)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会议软件,于开标时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7.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

代建单位: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

联系人:孙馨如

电话:0431-****************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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