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殡仪馆殡葬设施功能提升项目勘察设计采购公告二

泰兴殡仪馆殡葬设施功能提升项目勘察设计采购公告二

泰兴殡仪馆殡葬设施功能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泰兴殡仪馆殡葬设施功能提升项目勘察设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兴市科政路39号润泰大厦16楼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泰兴殡仪馆殡葬设施功能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2.项目编号:JSZC-******-RTZX-C2023-0059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万元;

5.最高限价:44.15万元;

6.采购需求:泰兴殡仪馆殡葬设施功能提升项目勘察设计。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项设计);设计总包管理以及设计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改造设计、加固设计、装饰、消防、暖通、智能化、室外景观绿化、加装电梯等。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7.设计周期:共65日历天。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根据招标人要求完善、修改设计方案,在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后2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相关报审表格,初步设计、设计概算评审通过后2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并上传审图系统。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一个申请人可同时具备资格要求中的多个资质,也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2)如为联合体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有有效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审查资格条件时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承诺承担履约连带责任,即一方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和勘察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人员。

3.1.3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方式: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报名资料到泰兴市科政路39号润泰大厦16楼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法人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

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4.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12日9点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7楼开标室(泰兴市科政路3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确认函: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11月 17 日17:30时止。

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现场递交至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兴市科政路39号润泰大厦16楼)招标代理办公室。(参考格式:见附件一)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将依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列入一般失信名单。

2. 公告发布媒介:

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兴市殡仪馆

地 址:泰兴市江平南路76号

联系方式:0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科政路39号润泰大厦16楼

联系方式:0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泰兴市殡仪馆 ?霍馆长

电 话:0523-********

项目联系人: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洁

电 话:0523-********

标签: 殡葬设施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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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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