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3年横州市粮食监管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项目质疑答复函-NNZC2023-J1-270188-GXHL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3年横州市粮食监管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项目质疑答复函-NNZC2023-J1-270188-GXHL

质疑人名称:四川易北科技有限公司

质疑人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云锦镇锦绣路251号

法定代表人:王江

联系电话:181*****121

邮编:******

首先感谢质疑人一直以来对政府采购活动工作的关心支持!

我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收到质疑人递交的关于2023年横州市粮食监管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3-J1-******- GXHL)质疑函原件,我公司高度重视,并第一时间将该质疑函报采购人,经调查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五、其他要求:▲3、供应商中标后须指定一名项目经理负责该项且实施,该项目经理须为中标供应商自有人员,且须具备计算机应用(高级)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系统分析师(高级)和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证书。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供该项目经理社保缴费证明以及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无法提供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采购人将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报价排名第二低的中标候选人递补成为中标供应商,依此类推。

事实依据:该项目为货物类采购,不应以项目经理培训认证证书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南财采(2019)196号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汇编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政策的通知附件:1.政府采购妨碍公平竞争的部分常见内容(货物类)第二条采购需求4.4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采购需求4.5培训认证(国家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答复:1、本项目为粮食监管信息化领域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虽归类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但采购需求同时包含大量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如系统平台服务、数据采集、数据对接服务、集成施工服务等等,并非只是单纯的货物采购。因此,必须要有专业的项目经理团队来负责项目的实施和交付。

2、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条“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设置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质量相关的要求。

3、本项目为粮食监管信息化领域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货物服务内容包含计算机应用系统软、硬件以及系统集成服务等内容,项目建设过程复杂,服务和保障要求高,要求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项目集成技能、计算机应用和系统设计、分析等专业技能,是保证项目能够获得专业服务的关键,作为一名项目经理,对其综合能力提出要求是非常合理的。

4、本项目涉及的技术人员认证证书均为国家相关权威部门认证颁发的合法证书且与本项目货物服务内容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完全符合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同时,具备这些认证证书的人员众多,不存在倾向于某一特定供应商的特定人员资质,不具有唯一性、排他性。

综上所述,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人的质疑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再次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关心与支持!欢迎质疑人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9日


标签: 升级改造 信息化 粮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