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服务竞争性磋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服务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虹口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09日 16:5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市贵阳路398号文通国际广场1002室2号会议室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贵阳路398号文通国际广场1002室2号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国斌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397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77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文涛150*****966,尚明133*****7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贵阳路398号10楼10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国斌,186*****397 |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贵阳路398号文通国际广场10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PNZ-T-*******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网站(xjhb.gov.cn)进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对相关系统实施定级备案、差距分析、建设整改,并通过国家相关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的测评。通过本项目建立与完善我单位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高我单位信息化的管理与服务水平。
合同履行期限:在2023年12月31日前协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完成定级、备案、评估、整改等工作,并获得备案证明。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3.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按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贵阳路398号文通国际广场1002室
方式:合格供应商可于上述日期(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至上海市贵阳路398号文通国际广场1002室现场审核通过后并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下述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售价:¥10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贵阳路398号文通国际广场1002室2号会议室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贵阳路398号文通国际广场1002室2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775号
联系方式:张文涛150*****966,尚明133*****7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贵阳路398号10楼1002室
联系方式:高国斌,186*****3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国斌
电 话: 186*****397
标签: 信息系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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