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音板材及用电光缆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隔音板材及用电光缆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隔音板材及用电光缆物资采购询价公告(2023-JHDHKQ-W400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隔音板材及用电光缆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HDHKQ-W40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隔音板材及用电光缆 | 上海及宁波教室吊顶、用电光缆、窗帘的采购及安装 | 批 | 1 | 合同签订后10天内 | 上海市宝山区、宁波市江北区 | 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不接受 ;
2.项目预算:15.0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二)申领地点:网上领取;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报名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报名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每日16:30由采购机构联系人统一审核报名材料,每日16:30前提交报名材料,一般会在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6:30后提交的,次日16:30后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联系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报名时间最后一天提交的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后一日(截止16:30止)内重新提交报名材料,审核通过视为有效报名,审核未通过或逾期重新提交的视为无效报名。采购机构邮箱:189*****034@189.cn。
(五)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09:00;
(二)报价地点:上海市宝山区;
(四)报价方式:
文件邮寄地点:上海宝山(详见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寄达邮寄地点。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3日09:0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宝山区。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2023 年11月17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
(二)踏勘地点及联系人、联系电话:上海市宝山区指定地点,汪先生,136*****030;宁波市江北区指定地点,王先生,176*****041。
(三)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女士 程先生
办公电话: 021-********
移动电话: 130*****133
地 址: 上海市宝山区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徐先生
办公电话: 021-********
移动电话: 186*****683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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