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鹤林路道路改建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黄埔区建设和市政局
二、工程名称:广州市黄埔区鹤林路道路改建工程
三、建设地点:黄埔区鹤林路
四、招标内容:按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其他文字说明和现场实际情况等内容对原道路进行扩建,包括现有路幅扩宽、增设人行道、拆除原砼板块后重新铺筑、排水等。
五、建设规模:全长约720米。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报名时间:2005年9月29日—2005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2:30~4:30
八、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联系人:于工电话:********
肖工电话:********、******** 传真:********
十、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
5、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近三年内企业因安全事故、工程质量事故等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仍在受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7、2002年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在广州地区承接并完成的质量达到合格的、资质要求与本工程资质要求一致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需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
8、三级项目经理或相应级别的建造师及其2002年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在广州地区承接并完成的质量达到合格的、资质要求与本工程资质要求一致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需附本人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9、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或审计)师事务所核定的近两年的财务报告书,证明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即没有资不抵债、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申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欺诈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其投标资格。
11、申请文件填写的内容、所报数据和材料需真实;
12、申请文件在递交截止期前递交。
十一、报名提交资料:
1、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单位报名申请表;
2、 投标申请函;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5、2~4项资料须按以上顺序排列打印目录,装订成一册(报名申请表不需装订)在报名时提交。
十二、本次招标工程依据穗建筑2005年42号文规定采用资格预审选择投标单位。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5名且不超过12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为正式投标人(在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不足5名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招 标 单 位:黄埔区建设和市政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00五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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