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等工程招标公告

园林绿化等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市城建系统二00四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补充项目表(园林部分)》批准,本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决定该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
二、工程名称:龙洞公园工程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洞
四、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8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8000万元。其中:园林古建筑工程约500平方米,造价约300万元;机电安装工程造价约1100万元。
五、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
六、资金来源:城建资金(本年度计划资金3000万元)
七、报名时间:2005年9月29日至2005年9月3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4:30
八、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
九、投标申请单位资格预审合格条件如下:
9.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施工企业,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
9.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9.3要求投标单位同时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类别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及机电安装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的施工企业;
9.4企业近三年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及机电安装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承接范围内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9.5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及机电安装企业资质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6已办理在广州地区施工注册,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的能力;
9.7项目负责人(城市园林绿化)及项目管理人员要求为相关专业人员;
9.8本工程可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10.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
10.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公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10.3投标申请函;
10.4本公告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10.5以上资料第2~4项按顺序装订成册;
10.6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1.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大于或等于5家且少于或等于12家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为正式投标人;
11.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家时,随机抽取12家成为正式投标人;
11.3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核准后,从新组织招标。
十二、本工程按穗建筑[2005]42号文的规定执行,采用资格预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12.1申请人的资格预审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无效或达不到本公告第九款的资格要求;
12.2申请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2.3申请人在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2.4申请文件填写的内容、所报的数据和材料不真实。
十三、报名提交资料备原件复核。在招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递交的资
料有欺诈行为,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四、依照穗建筑[2003] 103号规定,本工程投标设定投标最高限价,并在开标24小时前公布。

广州市天河区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
200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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