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坝村桨塘安置区招标公告
东山坝村桨塘安置区招标公告
茶陵县东山坝村桨塘安置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东山坝村桨塘安置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茶陵县东山坝村桨塘安置区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云阳街道办事处东山坝村桨塘 |
建设单位 | 茶陵县云阳街道办事处东山坝村村民委员会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47222.12㎡,建筑面积21377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5828.5㎡,商业建筑面积23535㎡,不计容建筑面积为34409㎡,配套给排水、供配电、道路、弱电、消防防雷、绿化亮化、景观小坪、铺装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工地配置滞尘防护,采用喷淋降尘,加强北侧、西北侧靠近居民一侧洒水频率,建筑材料堆存采用薄膜覆盖,远离居民一侧,运输车辆采用封闭车辆,使用商品砼,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采用机械设备、交通运输车辆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产生的尾气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等经隔油沉淀后回用,洗手废水及粪污水经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在中午(北京时间12:00至14:30)和夜间(北京时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进行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作业,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废包装材料同生活垃圾一并处理;产生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弃土等按照《茶陵县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进行申报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防止水土流失。 运营期:建设单位自小区总排污口至项目东侧犀城大道铺设排污管道,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达标后经污水管道进入茶陵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到洣水,生活污水实现达标排放;厨房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预留排烟管道在楼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定时通风;汽车在地面启动和行驶时间较短,地面停车位产生的废气很快扩散;垃圾站设置为密闭垃圾收集站,垃圾收集点垃圾桶设置盖板以及避雨棚;经机械设备减震、隔音降噪、距离衰减后,预计公共活动噪声、机械设备噪声对外界声环境影响较小;要求商铺禁止使用高音喇叭进行销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的回收,不能回收的委托环卫部门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项目东侧加油站为汽车提供汽油以及柴油,汽油为易燃液体,柴油为可燃液体,目前该加油站正在进行技术改造,主要存在的风险为泄漏、火灾、爆炸等,其发生事故时会对本项目造成影响,为最大限度减轻加油站对本项目的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对临加油站一侧建筑物进行避让,同时在临加油站一侧绿化带设置为城市防火隔离带,并修建防火墙,小区内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具体规定进行设计,配置室内外消防栓和便携式灭火器,定期进行消防宣传,提高消防意识。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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