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强清80号广东省粤海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受理公告
2023粤01强清80号广东省粤海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受理公告
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于2023年10月26日依法作出(2023)粤01清申9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粤海中心对广东省粤海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海设计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2023年11月2日,广州中院作出(2023)粤01强清80-1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依法指定上海市方达(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粤海设计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现就粤海设计公司强制清算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粤海设计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包括债权人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债权原因、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申报者,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粤海设计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及时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
清算组通讯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6楼,负责人苏毅,联系电话020-********。
特此公告。
广东省粤海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九日
标签: 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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