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校车租赁服务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某部校车租赁服务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校车租赁服务(二次)
品目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道路运输服务/道路客运服务

采购单位 某部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09日 20:19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09日至2023年11月1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 010-********
采购单位 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助理010-********
代理机构名称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 _公告附件.docx

项目概况

校车租赁服务(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Q60-F3019

项目名称:校车租赁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校车租赁服务(二次)

详见商务技术要求

北京市海淀区

租赁周期为一学期(90天内)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15万元

3.最高限价:15万元

4.本项目不分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周期为一学期(9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方参与报价,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报价无效。

备注: 我部发布公告的采购项目执行“参与军队投标须先注册入库”要求,为避免影响您正常参与军队采购活动,请积极登录plap.mil.cn供应商注册入口完成注册相关手续,如未在开标截止前完成注册,投标无效;请严格进行信息填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动态更新有关信息,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前完成信息维护工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9日 至 202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1109日至1113日,每日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6:30

(二)申领地点: 电子邮件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D984_caigouke@163.com(联系人:王助理,联系方式010-********)。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111713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11171400分。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 11 17140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助理、曹助理

办公电话:010-********、010-********

移动电话:136*****863137*****817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郭干事

办公电话:01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联系方式:刘助理01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助理

电 话:  010-********

 

标签: 校车租赁 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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