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公共停车场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和硕县公共停车场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和硕县公共停车场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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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和硕县公共停车场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2*****110******)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和硕县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硕县
2.项目规模: 修建停车场约*****平方米,新能源汽车充电桩400个及配套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652*****110******001001
标段(包)名称: 和硕县公共停车场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1.新建县城公共停车场23 处,含现状场地施划停车标线及新建小汽车停车场建设并施划标线,停车位2602个,U型阻车杆 2602个,停车位尺寸6mx3m。其中新建停车场面积***** m2;2.电气工程含:(1)县城内新建和改建公共停车场设置63个充电桩;(2)10kV电源路由的电力通道设计;(3)充电桩高低压配电设计;(4)停车场照明、安防及车辆管理系统;设计工作包括:1、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本工程中所涵盖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设计服务。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服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 2、施工工作内容:(1)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2)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3)本工程的有关设备安装及配套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设计单位在册正式员工需具备道路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
3.投标其他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是设计单位在册正式员工需具备道路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设计管理机构人员应专业配套完整,须提供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电气等各专业设计人员证书,具备相应的中级职称或注册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1月01至2023年10月31日,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的扫描件;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新成立公司不作要求)。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1月01日至2023年10月31日,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的扫描件;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具有能证明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信息)。承接过一项类似业绩(新成立公司不作要求)。 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及报表附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牵头单位提供)(新成立公司不作要求)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2家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9、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jbzggzy.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3)本本项目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一旦发布,将视为已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4)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与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致)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09日 00:00到 2023年11月17日 23:59
2.获取方式:请到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jbzggzy.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30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0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与香梨大道交汇处巴州住建大厦五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电汇、转账支票、工程保函、银行保函(必须在用途处注明项目名称)(以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工程保函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具,使用银行保函或工程保函并提供保函的扫描件和近三个月银行流水的扫描件并在标书中提供。)(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jbzggzy.cn/TPBidder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4)本项目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一旦发布,将视为已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5)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硕县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众禾顺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巴州和硕县清水河北路187号(财政局办公楼)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天汇广源1栋门面房
联 系 人:马思伟 联 系 人:张卉
电 话:138*****899 电 话:150*****80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www.********@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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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9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标签: 设施建设 停车场 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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