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乌江镇桂王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和县乌江镇桂王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WJZBGZ-2023-1101 | |
项目名称 | 和县乌江镇桂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招标人 | 乌江镇人民政府 | |
资金来源 | 镇级资金 | |
建设地点 | 和县乌江镇周集村 | |
建设规模 | 主要内容为:表土清杂7843.92m3,土方平整*****m3,修筑田埂等项目 |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招标范围 |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
项目控制价 |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26元 | |
下浮比例 及成交价 | 本项目本工程下浮比例为13 %。 中标价为:******.87元,中标价其相应子目综合单位同比例下浮。 | |
比选单位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是《乌江镇建设工程企业库》的库内企业,库内企业自由参加。 2、比选单位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4、信誉要求: (1)比选单位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比选单位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级市(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6、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选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比选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注:以上(1)-(4)项仅以比选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 |
投标步骤 | 1、本工程投标步骤: 比选单位必须在比选时间(提前60分钟)到达指定比选地点,进行比选登记。 比选单位在比选时间截止前未到达指定比选地点,视为自动放弃该工程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代表必须为入库报名已登记的授权委托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公司也可以另行委托人参加(需提供身份证、授权书),否则该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该工程投标。 | |
资料下载 | 1、参加比选的单位可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比选时间截止前在网上自行下载。 2、本工程不提供纸质版招标资料,资料下载不需缴纳费用。 |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1、比选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和县乌江镇财政所三楼会议室 | |
比选办法 | 在现场参会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和比选单位共同的监督下,确定成交人的方法如下: (1)本项目比选单位投标名单及顺序号码截止至比选时间。 (2)至比选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比选单位到达比选现场登记签到顺序号确认为比选单位的投标号,一个比选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3)由招标人通过随机摇号方式选取现场一名投标人,再由该投标人通过公开随机摇号方式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不再组织专家评审。 (4)招标代理机构与成交人确认后,在网上发布该项目成交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拟成交人在成交公告时间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业主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成交人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 (6)逾期未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承包合同视为放弃成交人资格。 | |
特别提示1 | 1、参与比选单位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中标资格: (1)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县公管局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在对工程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成交企业有转包、违法分包、中途毁约、拖欠农民工工资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5)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2、若被选定为本项目的成交人,当本项目竣工审计后,报镇工程办备案,方可进入下一轮比选。 | |
特别提示2 | 1、自愿参加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比选单位接受本项目控制价,一旦中标,招标人不接受成交人对招标资料提出的异议和投诉。 2、比选单位投标前需自行勘察现场并对施工全过程作出正确的评估和安排。一旦中标,招标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现场原有状况提出的异议。 3、若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拒绝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报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处理。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和县乌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和县乌江镇招标办 联系人:张旭 电 话:188*****778 | 预算编制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
文本下载:和县乌江镇桂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控制价11.7).xls [579.5 KB]
标签: 桂王高标准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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