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化公司油库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炼化公司油库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炼化公司油库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1

炼化公司油库信息化建设项目

炼化公司搭建一套油库信息系统,实现从本部、大区、省/市公司、油库四级用户角度规范成品油收发、库存、监控等业务,提高油库作业过程(收油、发油、库存计量等)的规范化和生产安全管理能力,控制仓储成本,提升油库管理运营效率,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202311

1. 法人资格: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须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表);

3.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交。

(4)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文件;

(5)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截止时间止,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招标人复核,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截至本次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4. 业绩要求:在(2020年1月1日-截止时间之前)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服务的油库信息化系统实施的服务业绩,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以提供的产品销售发票及合同为准,销售业绩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不得遮挡金额;提供虚假发票取消投标资格);

5. 本次招标所有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7. 供应商注册满3年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此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标签: 油库信息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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